2010-01-07 16:15:08 阅读6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编号:
被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
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
致:成都海关:
应 (下称被担保人)要求:我行兹开立以贵关为{wy}收益人,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RMB 元)的不可撤消的保函。
我行在保函项下的责任是:如果被担保人在适用成都关区饲料添加剂企业简化通关模式及其他货物进出口活动中发生拖欠税费(企业在简化通关模式中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属性证明书》)等不履行海关义务的行为,我行保证在收到贵关书面索偿通知书后的7个法定工作日内即向贵关无条件支付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元(RMB 元)的任何款项。以上担保责任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方式。
本保函从 年 月 日开始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本保函至到期自动失效。
联 系 人: 担保银行(鉴印)
联系电话: 法人代表(鉴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