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后悔权”被指不现实

  近日,据扬子晚报报道,已颁布了16年的《消法》正式进入第二次修改程序,{zx1}修订稿上明确规定:“非固定场所的销售方式购买的商品,消费者有权在收到商品后三十日内退回商品,并不承担任何费用。”消息一出,很多商家均质疑其公平性以及合理性,另外也有专家表示,该条款执行难度太大,不是很现实。

  分析认为,由于很多商品均有自己的特性,强制性的“一刀切”,对退货时间进行规定是不符合经济规律以及商品流通原则的。对于保质期相对较短和图书音像等商品,三十日内退货无疑是灭顶之灾。此外,淘宝、拍拍之前均有7天无理由退货的选择,但是是由商家自行选择是否加入,对于有条件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在为了增加销量以及信誉的情况下,大部分商家还是会加入的。

  有网友认为,在已经有了类似淘宝、拍拍“7天无理由退货”的选择后,《消法》xx没有必要对退货时间进行强制规定,因为就算不考虑执行难度的问题,光是适用商品的分类就会带来大量的工作以及纠纷。而由调控部门出台相关宏观措施,市场进行自主选择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

  那么,《消法》对于非现场购物的规定是否过犹不及,有因噎废食的嫌疑?专家认为,对于购物网站,现在产生交易纠纷大部分是由于沟通不畅等问题,消费者不能准确运用网站的保护规则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我们现在的首要任务应该是通过各种途径让消费者真正的吃透现有的保障消费者权益的规则,而不是在现有规则还没充分发挥作用时,就以再次用未得到充分保障为由把规则严厉化。

  而有网友的担心则更加现实,他认为,如果《消法》真的实施了“三十日无理由退货”的法规细则,那以销售图书、音像制品为主要支柱的{zy1}、当当等网站将瞬间崩塌。“消费者xx可以合理利用这三十天看完书籍,并利用《消法》规则的漏洞把阅读成本转嫁给商家。而由此所产生的风险,消费者一分也不用承担”。一旦这种状况发生,不仅会给资本市场带来极大的恐慌,同时,整个电子商务这个新兴产业也将面临大幅度的倒退。

郑重声明:资讯 【“网购后悔权”被指不现实】由 发布,版权归原作者及其所在单位,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企业库qiyeku.com)证实,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若本文有侵犯到您的版权, 请你提供相关证明及申请并与我们联系(qiyeku # qq.com)或【在线投诉】,我们审核后将会尽快处理。
—— 相关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