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宵刀在手
我从小深爱刀剑,七八岁时就用七八厘米长的竹片雕成微型刀剑自我把玩,乐此不疲。但父亲严厉反对。九年前,父亲到武昌一游,我带他去了黄鹤楼下来,在阅马场边经过卖小刀的地摊,见有全钢的跳刀,样式甚是小巧,便蹲下去仔细看了看,怕父亲反对,不敢买。却走开了只十几米,竟不自觉地停住脚步。父亲笑了,说我若不买下那刀恐怕吃晚饭会食不甘味。我立即跑回去买了。
在木雕城,居然有龙泉剑厂的直销摊位。我一看见,便走了过去,开口就问:有开锋了的剑吗。刀剑若不开锋,就好比纸上的美女而非真实的女性。店家便指着标价一千六百元的长剑给我看。那剑的确不错,刃成一线、纹如流水。但一下子甩出十六张人民大会堂,甚是为难。仔细想想,长剑之长,把玩时容易发生意外。便选了一把直柄短刀买下。店家问我:是私车过来的吧,如果坐公车那就不好带了。我点头称是。这一当下,让我发现这是一桩不受法律保障的买卖。刃长三十厘米的短刀,严重违制。
十四年前,我带着瑞士小刀乘飞机,安检要没收。好说歹说,说到了据理力争的地步,算是保住了小刀。
古代的文人,书剑相携,行游天下。武器的作为装饰品,除了秦朝(五户人家共用一把菜刀),几千年来一直都是被允许的。民国时期,我爷爷的哥哥曾经拥有一支德国造的驳壳枪。那时,政府允许平民可以拥有xxxx。
二十一世纪的现代,对枪支(包括游戏用的xxx)、刀具的管制日趋严厉。上个世纪可以公开使用的汽枪早已被收缴,私自藏匿xx枪支要受法律制裁。好在,我对枪的兴趣不大,否则,就会以个人爱好与国家刑法进行抵触,那可是鸡蛋碰石头的事。虽然,刃长六厘米以上的刀具遭到管制,但马马虎虎还可以私藏。
刀剑的起源是刀比剑早,但剑比刀更具威害。因此,几乎整个周朝,是青铜剑盛行的年代。战国之时,秦国的青铜剑比六国的长了三十厘米,这是秦能够战胜六国的原因之一。当然,刀的单刃,易于把握,于是,被趋向于较为普及的武战斗杀之用;剑则走向装饰化,文人也要佩带。
经过五千多年的敷演,刀剑的名称、型式繁多。有一种听着就吓人的刀,叫做鬼头刀,是刽子手针对死刑犯的专用。那刀的刃长只有一尺余,刽子手右手执柄、左手按着刀头,像切菜那样使死刑犯的头颅断出颈部,然后,这头颅被挂上高高的木杆子示众一月。有实物可见的鬼头刀在清朝分为二种,一利一钝,利刀杀的是平民,钝刀杀的是官员;因为,官员犯了死刑(大多乃是渎职者)其威害必定超过平民,所以,用钝刀斩其首,使其死前的痛苦多于平民。
我对刀剑的喜爱,根本就不是为了武战斗杀的实用。偶尔裁纸割物,明知大材小用,也足够让我为刀觉得快慰。于是,这把直柄短刀,只能是宿舍里的饰品。该挂在哪里好呢?我把玩着刀,用纸巾将刀刃拭之再三,一边喝酒一边对着台灯寻思。
“醉里挑灯看剑,梦回鼓角连营”,这是南宋辛弃疾的词句。鼓角连营,我二十岁体检不合格不能应征入伍,就已经要到下辈子才可以拟为希望。挑灯看剑,倒还可以尝试。我找出一段小绳子,挽个结,系住刀鞘的扣带,往台灯上一挂,这不就是挑灯看刀了吗。
抽出鞘里的刀刃,执柄细看,那流水线条的钢纹,曾经是古代的价值千金。因为,流水纹乃是钢之百炼的证明。现在,这把刀的价格只是千两白银的千分之一!或许,这就是时代的进步。但这进步,实在令人不堪回顾。古人携刀带剑游走各地,只要不是战争年代,治安混乱的现象极其稀少;现代歌舞升平,却是社会不安,暴力、凶杀事件充斥各市各县的各个乡村。
临流怅逝波,挑灯感慨多;
今宵刀在手,明日待如何!
明天,我得去厨房要点色拉油,好好的给刀刃抹一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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