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以礼河电厂三四级站水轮机调速器及油压装置招标公告

    

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以礼河电厂三四级站水轮机调速器及油压装置招标公告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所属地区:云南
 
受委托,对以礼河三四级站水轮机调速器及油压装置(招标编号:CHDT210/10-SB-0103)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征集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合格投标人。招标人将在本公告中载明的报名截止日期后,从报名投标人中筛选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并通知其购买招标文件进行密封投标。

一. 工程概况

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以礼河电厂是我们国家{dy}个五年计划的重点工程,梯级开发(由四个电站组成),共有十二台机组,总装机容量321.5Mw,平均年发电量12亿kw·h。其中,三四级电站系引水式高水头电站,地下厂房每个装有四台36Mw捷克列宁工厂制造的冲击式横轴水轮发电机组,其每个电站装机容量为144Mw, 1957年7月三级电站动工兴建,

1974年竣工投产。三四级电站机组具有2个工作转轮,4喷嘴(每个工作转轮有2个喷嘴),2个工作轮的折向器分别由2个接力器控制,然后通过机械协联刚性连接在一起,4个喷针分别由4个接力器控制,该机组起初采用的是捷克生产的HROV14Pe型冲击式调速器,运行20多年后,即在1992年~1998年由武汉长江控制设备研究所对其调速器陆续进行了技术改造,将其8台机组全部更换为武汉长江控制设备研究所研制生产的CJT4-100W型冲击式调速器,使用的是90年代初的双微机、电液转换器方案产品。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双微机调节器,调节器内部集成块存在不同程度的老化和连接插件的氧化现象,降低了调节器的可靠性,无法满足一次调频及数据远传的要求;二是电液转换器对油质比较敏感,容易堵塞,导致溜负荷或负荷不稳定;三是结构比较复杂,维护不方便;四是油压装置设备陈旧老化,难以满足调速系统的操作要求。2009年通过邀请招标对三四级站的4台调速器进行了更新改造,根据有关要求于2010年将对三四级电站调速器中的4台进行更新改造,并进行公开招标。预计本次招标的{dy}台调速器投运时间为:2010年8月1日。

以礼河电厂三四级电站距会泽县城公路约35km、距昆明市(国道G213)约265km;电站较近的铁路货运车站是云南宣威市火车站,距会泽县城公路约170km。

资金来源: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二. 招标范围

投标人承担下列设备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包装、运输、现场开箱交货、指导设备安装调试、现场试验、参加安装阶段的质量检查、设计文件提供、试运行和安装现场验收、设计联络会以及相关服务等。

1、以礼河电厂三四级水电站调速器及油压装置4台;

2、规定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

三. 投标人资质和条件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应为自动化元件成套供应商;

2.           质量保证体系通过了ISO9000系列标准的认证并提供年检记录;

3.           具有设备制造安全认可资质证书或相关证明;

4.           具有实施投标项目的技术能力、设计与制造经验、制造与检验装备、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力量、质量保证能力;

5.           设计、制造过各类调速器不少500台,有在200个水电站以上的成功运行经验;其中,设计、制造过冲击式调速器不少30台,有在10个水电站以上的成功运行经验;

6.           设计、制造过用于单机额定容量30MW及以上的四喷嘴冲击式水轮发电机组调速器,并应有2年以上并在2个水电站及以上的成功运行经验;

7.           2007年、2008年、2009年经过审计财务状况良好;

8.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没有因投标人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终止、纠纷、仲裁和诉讼的记录,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用户证明材料及已售设备的运行情况资料和过去履行合同和提供合同设备的交易中获得用户的好评的资料,以证明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否则将导致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9.           单一设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的投标;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关联企业或有关联关系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四. 报名及审批

1.           拟参与投标的单位应参照附表1所列格式提出投标申请书,投标申请需包含如下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彩色扫描件)、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彩色扫描件)、质量保证体系人证证书(复印件及彩色扫描件)、企业概况(含财务状况及证明文件)、设计制造能力和条件、制造业绩等其它有关资料。招标人将根据提供的有关资料对照招标的资质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资格预审条件的单位发出投标邀请函,不符合要求的单位不作任何解释和说明。投标单位需凭投标邀请函购买标书。

2.           资格预审文件须在投标申请截止日期前分别以书面资料(原件邮寄)和电子文档(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机构分别提交(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第五条)。电子邮件的主题栏需填“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以礼河电厂三四级站调速器及油压装置××单位《投标申请书》”字样,电子文档所有的文件(包括资质文件)必须制作成壹个WORD(2003版)文件

3.         递交投标申请截止日期:2010年5月19日17:00。书面资料以邮戳时间,电子邮件以招标人及招标机构收到时间为准。

4.            资格预审文件电子文档与书面资料内容须一致并具有同等效力。
招标代理负责人: 王 兵   
联系电话(Tel.): 010 -63836586 010-51113228
移动手机(Tele.):15210249275
传 真(Fax.):010-51113228
电子邮箱(E-mail):zjzb622@163.com(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邮 编: 100071
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上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至010-5111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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