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提桶买汽油要登记身份说开去_吉米_新浪博客

    今天上午到中石油加油站,打算购买5公升汽油,自带一个塑料桶。加油站工作人员告诉说:{dy},不能用塑料桶装汽油,应该用制式铁桶,第二,必须登记购买者的身份证。对于加油站人员说的{dy}条,我很赞同,出发点也是为了客户安全。关于第二条,实在是一个荒唐的可笑的政策,据说是担心有坏人购买汽油犯罪。当今世界,汽油就是再普通不过的商品,和在百货店买一把菜刀没什么区别。汽油能被用于搞破坏,菜刀能用来xx,总不能也向当年的元朝统治者规定的政策学习吧。据说,元朝时统治者担心老百姓造反,就下了一条法令,收集天下铁器,包括菜刀,当然还是给每十户留下一把共用。结果怎么样?老百姓揭竿而起,xx了元朝的残暴统治!总不能买竹竿扎黄瓜架也要登记吧?

     当今中国,应该是法制的,民主集中制的国家。我们的总理经常在老百姓需要的时候出现在他们中间,我们有当年元朝类似的激烈社会矛盾吗?回答是没有。既然没有,我们犯得上那么神经兮兮地购买散装汽油还要用身份证登记吗?这条规定的制定者,可以想一想,如果想用汽油犯罪的人要是从自己的摩托车或汽车油箱里取油,你怎么办啊?制定政策者可能会说,犯罪的人都是穷人,没有摩托车和汽车。但是我会问如果他们到别人摩托车油箱偷油怎么办?何况反对政府的人也不一定都是穷人啊。吃着共产党的还骂共产党的人还是有的。总而言之,汽油获得的渠道很多的。我想政策制定者可能头部被驴踢了,或者是进水了。政府制定任何政策都应该考虑到方方面面,包括后果是什么,可行性如何,与其他相关政策有没有什么冲突等等,等等。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和立法,一定要邀请专家参与。不能只由一些大脑被驴蹄过的人一拍脑袋就出一个政策或法律。类似的政策太多了,比如,前几年出来一条交通法规,规定新司机驾车必须在车上贴一个“小黄帽”标志。这也是一个比较典型的驴踢出来的政策。基本上没有可操作性,你想想,中国还没有达到一人一车,即使是达到了,实习司机还可能借用别人的车。如果给别人的车也贴一个小黄帽,那么车主如果是老司机,车主要想把标志清理下来可就难了。北京市有几十所驾校,每年新毕业的司机有几万甚至十几万,可是谁看到路上跑的车有几个戴黄帽的?可见这个规定基本上是一个无法操作的规定。无法操作的规定为什么不废止?别急,有用,司机违章时这条有用,可以罚款!原来我们的制定政策的目的不是真正有效地保证交通安全,而是为了罚款。我认为一个法制社会,制定一个法律或规定,一定要有一个充分的研讨和酝酿过程,不能拍拍脑袋就来一个。先哲老子说过:“治大国若烹小鲜”。什么是小鲜?就是小鱼儿,北京人称之为“浮青子”,就是漂游在水面上,脊背是青色的那种。这种小鲜,放在锅里煎最忌讳不停地翻动,它太嫩了,翻动三次以上就碎了。正确的烹制方法是最多翻两次。法制国家不光要强调立法,其实废止法律一样重要啊。对过时的法律,对没有操作性的法律,对明显与现实不符的法律法规,都应当及时废止。我们的全国人大每年都通过很多立法,但废止法律确极少。但愿相关行政或立法机构能及时废掉上述两个驴蹄的规定和条例。但愿我们的法制更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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