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路配套道路电10KV电力电缆管线(一期)工程招标
2010-05-04 00:00:00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0万元
所属地区:广东
根据番发改[2009]94号批准,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人民政府现对黄河路配套道路电10KV电力电缆管线(一期)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黄河路配套道路电10KV电力电缆管线(一期)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番禺区石楼镇黄河路
四、招标内容、规模及标段划分:招标内容: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本工程顶管、电缆管、直通井、三通井、电缆标志桩、电缆标志印、
电缆管管盖、破水泥路面及修复水泥路面等工程及完成上述{yj}工程所需的附属临时工程项目施工;招标规模:4C /PVC型φ160×5电缆管375米、4C/DBW-R型φ150×8电缆管80米、2B/HDPE型φ160×8电
缆管36米(顶管)、4C/HDPE型φ160×8电缆管75米(顶管)、2800型三通井2个、直通井10个、电缆标志桩38个、电缆标志印8个、配外径φ160/φ150电缆管管盖共296个、破水泥路面910平方米、修复
水泥路面228立方米等(具体数据以施工图纸为准)。标段划分:本次工程招标设一个标段。
五、本工程的投标{zg}报价值为人民币1800000元。
六、资金来源:镇财政资金
九、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不含暂定三级)或以上企业资质;
4、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且项目负责人已取得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
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项目负责人已以建造师身份报名,且在交易中心备案;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6、没有在2009年1月1日后被广州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予以行政处罚;
7、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8、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9、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中标人必须按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和地点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不领取《中标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联系人;刘瑶13269536450
电 话;01088623128
传 真;0108862652
邮 箱;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