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军民合用机场油库等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甘肃
一、招标条件
张掖军民合用机场工程可研报告已由国家发改委、总参谋部以发改基础〔2010〕512号文批复,建设资金为民航专项基金、甘肃省和张掖市人民
政府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施工总体安排的需要,受委托,现对张掖军民合用机场油库等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张掖军民合用机场油库工程。
2、招标编号:0773-1041GNGS10164
3、建设地点:张掖市现xx机场内。
4、招标范围:机场油库建筑面积430m2(中航油车库建筑面积232m2、中航油办公用房建筑面积198m2);油泵棚50 m2,油库容量300m3(3座100
m3卧式钢制地面航煤油罐),1座10 m3卧式航煤油沉降污油罐,移动式含油污水处理装置1套。
地面汽车加油站(建筑面积55m2),加油棚132 m2,油库容量100m3(埋地式25 m3卧式油罐4座),2台双枪加油机。
5、开工日期:2010年6月10日。
6、工期:100日历天。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有能力完成本工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在近三年内的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同时具有较强的施工技术力量、良好的业绩和信誉
。
2、拟派项目经理资质为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并在本企业注册;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化工石油类专业)。
四、报名时间:2010年5月12日—2010年5月18日每日9:00AM至17:00PM(北京时间)。
五、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获取
1、报名时查验: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注册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报名人身份证、法定代表
人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书、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和企业同类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原件。
2、报名时提交: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书、其他查验的资格文件还须提交一式三份清晰复印件或影印件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3、所提交的资格文件、资料、数据真实准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格文件、资料、数据进行审核,经审查合格后的
投标申请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00元(含资料费),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每套为1000.00 元。
项目联系人:孙众
联系方式:13910287314 010-63836586
传 真:010-51113228
邮 箱: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