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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作海让中国“命案必破”
前几年流行的一首歌叫《感恩的心》,据说在监犾里最为盛行,因为那里的人要想重新做人就得有一颗感恩的心,否则就要一直做鬼。
黄亚全、黄圣育、丁志权、杜培武、王树红、李化伟、腾兴善、 佘祥林、聂树斌、 张虎、张峰 、焦华、王浩……,在被媒体公开的这一长串名单后面,最近又增加了一名叫赵作海的老头,他们或因真凶落网、或因“遇害人”“复活”得以洗冤而重新做人,回到享有尊严的共和国公民的行例之中。所以,他们要感恩,应该感恩,感恩于那些用尽各种手段把他们由人变鬼、再由鬼变人的权贵们。
有的人看到这儿可能要问,胡老师是企业管理咨询师,怎么今天说起“人鬼情”来了?是的,我不得不承认这好象有点不务正业。但我要告诉大家的是,共和国的公民之于中国的公、检、法,就如产品之于企业,而赵作海们其实只是公、检、法生产出来的假冒产品,是为实现“命案必破”而产生的怪胎。
我们先来看一个管理流程,公、检、法、司就如一个工厂的各个车间,共同的产品就是人。公安局负责满大街的采购〔抓人〕,看守所负责仓储〔关押〕,检察院配合法院进行处理〔分类〕:消毁〔枪毙〕一部分,送一部分到监犾去按需要重新加工〔劳改或劳教〕,实在暂时不能处理的一部分,退货〔退给公安局放回社会作为下一轮采购的货源〕。如此循环的工作,就能保证公、检、法、司业务不断,永远都有事做,有业务,有事做,就有效益,就有收入。
而在这个流程中xxx冒产品的主要原因就是“命案必破”之类的指导思想。记得朋友的妻子被人入室盗窃杀害后,办案xx安慰家属时说的一句话,某领导说了命案必破,我们会抓到凶手为死者昭雪的。一听这话让我有点毛骨悚然,该不会又要上演一出“人鬼情未了”的闹剧吧。
说实话,“命案必破”从法理上来讲实际上就是一个伪命题,这里我不多说。据公安部公布的数据,2005年我国命案侦破率为89.6%,己实现了超英(87%)赶美(63%),难道我们就真的什么都比英、美要强吗?不强咋办?起码有两种办法,一是破坏正当程序搞刑讯逼供;一是弄虚作假,搞假数字和假案子,比如诬陷精神病人xx,反正精神病人关那儿都是关。所以我认为,命案必破对于警方的意义,正如GDP对于地方官员的意义。
我前面说了,赵作海们要感恩,应该感恩,因为他们是幸运的,毕竟公、检、法{zh1}承认了是他们采购、处理错了,重新把他们又退回到了人的世界。而丁志权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塔河县检察院和公安局在得知真凶张伦落网后,立即提审张伦,并威胁张不要再说此案是他做的,接下来策划张伦翻供,使缓刑的丁志权被改判死刑立即执行,进行彻底干净的销毁。
我经常给企业家们说,人本圣贤,熟能无过,咨询师就是帮助企业家少犯错或不犯错,即使犯了错我们也要想办法纠错。正是如此,中国的企业得以发展,经济得以腾飞。而经济发展了的中国,或者叫已经发达了的中国,上面这些错,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所为,又有谁来帮助其避免或者纠正呢?如果纵其发展下去,被折腾得没有尊严的人们,又哪有心情去与官同享改革的成果呢?没有人同享,一代盛世又怎么能体现出来呢?
作为蒙冤“xx犯”,赵作海不是{dy}个,也不会是{zh1}一个,只要现有的司法制度不改革,刑讯逼供得来的口供法院不作废,冤案就会不断上演。而这样的冤案想要昭雪,就只有等待“死人”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