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科技研发资金技术研究开发计划一般项目申请指南- 知识创造未来 ...
2010年科技研发资金技术研究开发计划一般项目申请指南 [转贴 2010-05-13 11:03:23]   

2010年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技术研究开发计划

一般项目申请指南

一、审批内容

         深圳市科技计划(一般项目研究开发和产业化项目资助。  支持领域(详见附件:2010年科技研发资金技术研究开发计划(一般项目)申报领域指南)。

二、设定依据

  (一)《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2008722

  (二)《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04195

  (三)《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04205

  (四)《关于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决定》,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发〔20061

  (五)《印发关于加强自主创新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08200

三、审批数量及方式

  审批数量:今年支持不超过150家。受科技研发资金年度总额控制单个项目资助{zg}不超过100万元。

  审批方式:无偿资助、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现场考察、社会公示、审批机关审定。

四、审批条件

  (一)申请单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经认定的{gjj}高新技术企业、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

22009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2009年度深圳市重点软件企业;

32009年度深圳市工业xxxx。

  (二)申请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处于研究与试验开发期或者产业化前期,产品或服务符合《2010年科技研发资金技术研究开发计划(一般项目)申报领域指南》范围,申请单位必须拥有项目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

五、申请材料

  (一)登录科工贸信委申报系统科技计划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技术研究开发计划(一般项目)申请书》及纸质文件原件;

  (二)申请单位属企业的,提交以下复印件(验原件):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有效期内的{gjj}高新技术企业、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2009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2009年度深圳市重点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3、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和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审计报告;

  4、由工商部门最近6个月内出具的包括股东构成等基本情况的信用查询单;

  5、税务部门提供的单位上一年度完税证明。

  (三)申请单位为市属企业化管理科研事业单位、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以下复印件(验原件):

  1、编制部门或民政部门颁发的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有行政主管部门的,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3、上年度会计报告及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

  (四)提交以下项目相关材料:

  (1)按规定格式要求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

  (2)按规定格式要求提供项目预算申报书,预算书编制时须按来源预算与支出预算分列。来源预算中,自筹经费部分须不低于项目总预算的50%,且须提供出资证明及其他相关财务资料;支出预算中,须对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等进行详细说明;

  (3)项目申请单位若在上一年度获得了银行xx,须在项目申报书中附上单位与银行签订的xx合同、银行放款给单位的进账凭证和单位向银行偿付利息的财务凭据和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申请人可以自愿提交以下说明申请项目的辅助材料,如专利证书、新药证书、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相关科技计划立项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六、申请表格

  本指南规定提交的表格,申请人登录科工贸信委申报系统科技计划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

七、审批申请受理机关

  受理机关: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

  受理时间:

  1、网络填报受理时间从2010428日起至201064日。请各单位于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材料的提交打印工作。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从2010428日起至2010614

  3、联系人:杨俊枫、杜保伟、王芡、伍源超   电话:82101260821017268210737582107371

  受理地点:市民中心行政服务东大厅11-14号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办文窗口。

八、审批决定机关

  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会同市财政委。

九、审批程序

  申请人网上申报—申请人向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收文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组织专家评审对经专家评审后通过的项目现场考察—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会同市财政委审定—社会公示—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市财政委共同下达项目资金计划—申请人与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签订项目合同书—市财政委拨付资助经费。

十、审批时限

  每年一次,成批处理。

十一、审批证件及有效期限

  证件:批准文件。

  有效期限: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个月内,与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签订项目合同书。

十二、审批的法律效力

  申请人凭批准文件获得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资助。

十三、收费

  无。

十四、年审或年检

  无年审。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按照项目合同书对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和组织验收。


附件:

2010年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技术研究开发计划

一般项目申报领域

 

一、软件与信息服务

1、支持分布式实时数据库管理系统研发及产业化、信息系统(政务及各行业)运行维护支付系统研发及产业化;

2、支持面向领域应用的中间件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

3、支持通信设备、医疗设备、数字装备等各类嵌入式软件的开发及产业化;

4、支持软件服务外包: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

二、互联网技术

1、支持面向行业、区域、企业及消费者的第三方交易平台、支付、征信、认证和数据记录等电子商务支撑平台的研发;

2、支持物联网关键技术、共性基础支撑平台的研发;

3、支持即时通讯、数字音乐、动漫游戏、网络资讯、网络广告和网络下载等互联网应用综合运营服务的研发;

4、支持移动电子商务、移动多媒体、移动电子政务等服务系统的研发。

三、信息安全技术

1、支持网络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设备与系统的研发、基于WAPI的无线宽带互联网接入产品与系统的研发、安全移动存储设备的研发与产业化。

2、支持高性能网络信息安全综合防御系统研发与产业化、支持高性能、高可靠WEB安全防护网关研发与产业化、支持金融鉴假(鉴别、清分)设备及关键传感器研发与产业化。

四、集成电路及新型电子器件

1、支持半导体照明用衬底材料、高纯金属有机源(MO源)研发及产业化;

2、支持高性能数字移动终端多媒体应用处理器芯片开发及产业化、平板显示屏用关键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高清晰度视盘机核心芯片研发及产业化、支持薄型非接触智能卡芯片封装技术开发及产业化;

3、支持半导体照明器件研发及产业化、新型电力电子器件研发及产业化;基于传感网应用的新型传感器研发及产业化。

五、网络通信及数字视听技术

1、xx服务器研发与产业化、适于云计算的网络存储系统研发与产业化;

2、支持基于自主视听标准面向三网融合的数字家庭智能终端产品研发及应用、基于闪联标准的信息终端研发与产业化;

3、支持高清数字电视接口技术研发及应用、基于AVS标准的高清编解码设备研发及产业化。

4、支持3G核心网、接入网、手机终端、上网卡相配套的设备、部件;3G网络规划优化软件、仪器仪表、测试及监测类系统;基于3G手机终端的各类增值业务应用系统(如手机电视、手机音乐、手机搜索、手机视频、手机支付、手机上网等);3G网络的网管系统、计费系统及其业务综合管理平台。

六、平板显示技术

1、支持AMOLED关键技术(TFT背板技术、真空蒸镀技术、薄膜封装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2、支持平板显示器件工艺技术、平板显示用关键材料(靶材、掩膜版、玻璃基板、湿化学品、感光性障壁材料、清洗带)研发及产业化;

3、支持平板显示用关键设备(玻璃基板生产线成套设备、激光图形化设备、曝光机)研发及产业化。

七、节能环保技术

1、支持彩色电视机、计算机待机功耗等节能技术研发及其检测技术开发;

2、支持电子信息产品与工艺节能减排改进与治理技术研发。

八、汽车电子及智能交通技术

1、支持新能源汽车电子控制系统研发与产业化、汽车电子系统(车辆电子稳定控制系统、数字化仪表、车载网络、电子驻车系统)研发与产业化;

2、支持城市轨道交通专用通信和指挥调度系统研发;支持基于动态信息的智能交通系统研发;

九、半导体(LED)照明技术

1衬底、外延及芯片封装:重点支持大尺寸蓝宝石衬底晶体及GaN同质衬底材料的加工和制作项目,支持GaN基材料生长和低成本器件制造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2、支持中xx的封装产品。围绕深圳特色应用产品(照明、背光源、显示屏等)及周边区域下游应用需求(手机、电脑、景观、汽车、家电等),支持功率型白光LED封装项目、产能在300KK/月以上的较大规模的SMD封装项目;

3、支持MOCVD\HVPE等外延生长设备的国产化、LED芯片加工关键工艺设备、LED自动封装设备的研发及产业化;

十、新能源及节能技术

1、支持薄膜太阳能电池,高效晶体硅太阳能电池及组件,新型太阳能电池,太阳能并网发电,太阳能玻璃,太阳能光热利用,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太阳能-LED光电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

  2、支持风电控制装备,风力发电设备,新型风机设备的研发及产业化;

  3、支持垃圾焚烧发电,垃圾焚烧炉排和烟气处理装备及其他生物燃料的研发及产业化;

  4、支持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天然气汽车,动力电池,关键零部件的研发及产业化。

十一、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

1、支持生物医疗领域新型生物医疗设备、诊断检测仪器与试剂、临床诊断xx康复设备、新型生物体外诊断检测产品、干细胞产品、生物医学材料、组织工程产品与生物人工器官的研发及产业化;

  2、支持生物医药领域新型疫苗、生物药、小分子药、多肽类药、现代中药等的研发及产业化;

  3、支持生物环保领域生物环保产品生产、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环境监测、废弃物处理、水处理、水污染治理、废气治理技术及成套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

  4、支持生物能源领域生物柴油、燃料乙醇、生物质发电的研发及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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