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一元多,超市标价卖到19元/千克,你敢相信这还是大蒜吗?而同在这家超市里,猪后腿肉价格却为6.98元/500g,一斤猪肉拼不过一斤大蒜的悲剧就这样实实在在地发生了。(新华网5月8日报道)
这是个“悲剧”不断的年代,但更多的悲剧都只是发生在人的身上。人吃五谷杂粮,有七情六欲,难免多思、多欲,也自然多“悲剧”。可如今,这餐桌上的大蒜与猪肉之间,竟然也发生“悲剧”,真真叫人看不懂了。
按照一般理解,猪肉的价格肯定是要贵过大蒜价格的,这可以从二者的生产方式、生产成本等方面,得到很好的证明。当然,这也可以从我们惯常的生活阅历得到一些佐证,无论如何,大蒜只是一种调味品、或者部分作为蔬菜食用,是寻常百姓家都可以食用的东西。而猪肉却是“好日子”的象征,尽管现在猪肉早已进入寻常百姓家,甚至很多的人已不屑再吃猪肉,但不可否认的是,现在还有许多的国人吃不起猪肉,餐桌上难见荤腥的。
那么,究竟是什么导致了这样“悲剧”的上演呢?
不可否认,出现大蒜比猪肉贵的情况,首先是商品经济价值规律的作用。一方面,大蒜价格曾大跌,影响蒜农种植积极性,导致种植面积缩小,产量下降,再加上今年以来大蒜出口量的大增,也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到了国内大蒜市场的供求关系,从而导致大蒜的价格直线上涨;另一方面,这些年来猪肉价格一直重复着涨跌的周期轮回,此前猪肉价格曾屡创新高,刺激了国内生猪生产,导致国内生猪存栏数大幅增长,猪肉市场供远大于求,价格自然一路走低。一涨一跌,大蒜价格就贵过了猪肉价格。
但仅仅是这样的价值规律作用么?显然不xx是。事实上,在这种基础性的农业生产领域,价值规律的自发调节作用,往往因为其周期性的变动,容易导致物价的周期性变化,从社会经济安全、稳定、有序的发展角度而言,并不符合社会经济的整体利益。
农产品价格上涨,自然会带到其他物价上涨,也很容易导致的产生。但农产品价格上涨,从商品经济的自身规律而言,是不可避免的现象。这就带来一个现实的矛盾。国家不希望农产品价格上涨,但农产品价格不可能一直低廉,否则的话,一定会伤害农业生产者的利益(尽管在很长一段发展时期,我们国家的农产品价格都停留在很低的位置上,但这种很低的农产品价格是国家计划经济的政策所导致,即农产品价格的剪刀差,在客观上大量盘剥农业生产,并形成相当的社会积累,打下了城市及社会发展的基础。可这样调控政策的代价,便是农村地区社会经济长期发展无力,农民生活水平长期得不到改善。)
其实,这种矛盾,并不只存在于中国,从全世界范围来看,几乎每个国家都存在这样的问题。而化解这种矛盾的{wy}办法,便是由国家对农业生产给予相当的补贴。即通过财政支付转移的方式,在不牺牲农民利益的前提下,实现农产品价格的稳定。
令人欣喜的是,这些年来,国家对农业生产给予了很多的补贴,包括粮食生产的直接补贴、农机购买的补贴、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的补贴,但这些补贴,相对于社会经济发展程度而言,显然还不够。无法通过补贴,实现农业生产的正常有序进行,这从这些年来农产品价格的剧烈波动上可以看出。
所以,当”时,我们还该反思的是我们的农业生产政策,即国家应该把农业生产补贴执行得更完善、更细致。否则的话,今天大蒜比肉贵,明天辣椒比肉贵,后天再来个其他什么比肉贵,若要是再来个大米比肉贵,那我们就真的要颠覆“何不食肉糜”这句千古荒唐言啦!
不仅如此,从“大蒜比肉贵”的现象中,还要反思的是我们的农业生产流通领域。也即国家究竟该如何规范这种农产品流通、销售市场。
事实上,几乎所有类似“大蒜比肉贵”的现象背后,真正或益的并不是农民,不是那些直接的农业生产者。谷贱伤农,谷贵也富不了农。真正在价格变化中发家致富的是那些“农产品经营、销售”者,或者说是那些投机、炒作的商人。
从下的统购统销,到今天的绝大部分放开,由市场自发经营农产品,尽管加快了农产品的流动性,带去了活力,也给很多的人提供了生存、发展的机会,但资本逐利的本质属性,也一定会寻找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去追求利润的更大化。这也就是当下农产品市场屡屡发生炒作行为的根源,这种炒作,也在客观上扰乱了市场秩序。
所以,政府还是应该担负起更好的监督、管理职责,规范农产品市场流通秩序,防止炒作、投机行为也要担负起更好的服务义务,即为农业生产提供更前瞻、合理的规划,更科学、有效的生产技术等。
三农问题年年谈,年年重视,可农村、农业、农民的问题,依然是个大问题,难问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也不只是盖一些整齐划一的小楼,写几幅宣传的标语那么简单,真正要解决问题,真正要让社会主义新农村呈现出“新”意,一定要做好农业生产工作,让农民可以真正从农业生产活动中,得到应该属于他们的那一份利益!这才是社会永续发展、安定和谐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