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区战略,提高我区自主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加快创新型内蒙古建设,根据科学技术部、财政部、教育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开发银行《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指导意见》(国科发政[2
0 08]7 7 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 0 06—2 02 0年)》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实施意见》。
一、重大意义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是指由企业、大学、科研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以企业的发展需求和各方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以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为保障,形成的共同投入、联合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技术创新合作组织。其根本目的在于聚焦产业技术创新需求,重组各种技术创新要素,凝聚多方技术创新人才,搭建共性技术创新平台,突破产业发展关键技术,加速技术转移和产业化,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
当前我区经济正处于重要的战略转型期,加强产学研合作,走内涵式发展道路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更为迫切。联盟作为一种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产学研合作的新型技术创新组织,有利于加深产学研合作的深度、广度,解决合作中研发目标分散、信息不对称、机制不完善、成果难分享的问题。有利于提高产学研结合的组织化程度,在战略层面建立持续稳定、有法律保障的合作关系;有利于整合产业技术创新资源,引导创新要素向优势企业聚集;有利于保障科研与生产紧密衔接,实现创新成果的快速产业化;有利于促运技 术集成创新,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利于产业由资源和投资拉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增强科学发展的能力。发挥政府的目标导向和政策调整作用,推进联盟建设,已经成为转变发展理念、创新发展模式的客观选择,有必要摆上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自治区优势特色产业的技术创新需求为导向,以形成产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企业为主体,围绕产业技术创新链,运用市场机制聚集创新资源,将区内外优势科技资源系统地注入自治区支柱产业、新兴产业的发展中,实现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在战略层面的持续有效结合,共同突破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主体驱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组建联盟,要以市场竞争对于企业创新发展的内在要求为动力,以利益联结机制为纽带,通过平等协商,科学确立企业为主体、大学和科研机构为技术依托的合作框架。要充分发挥企业特别是xxxx的主导作用,使其成为联盟创建的发起者和组织者、联盟战略的制定者和实施者、联盟资金的主要投入者。
(二)坚持联盟构建与联盟创新相结合。一方面,要依据合同法和相关法规,按实质性法定要件规范联盟契约,对联盟成员合作创新形成有效的行为约束和利益保护,规范联 盟的组建和运行;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联盟特殊的组织效能,围绕联盟宗旨规划制订产业技术路线图和技术创新方向,切实推进联盟技术创新活动,做到联盟构建与创新相统一。
(三)坚持普遍引导与重点支持相结合。各级政府要本着市场导向、立足需求、竞争发展、关注成长、动态评价的原则,通过协调引导、试点示范、项目带动、资源配置、政策激励等手段,分类引导、重点扶持、整体推进技术联盟不断向产业性、创新性、战略性方向发展。在发展中,既考虑与国内相关联盟差异化创新,又坚持服务我区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方向不动摇;既整合区内创新力量,又借助全球创新资源;既立足当前产业需求重点攻关,又着眼未来适度超前部署;既不断完善合作模式,又及时扩充新成员。
(四)坚持部门协同与政策配套相结合。要围绕服务联盟建设,加强宏观管理层面的协调配合,从不同角度发挥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的职能作用,调动各种政策资源,建立和完善推动联盟发展多层面和相互衔接配套的政策体系,营造有利的外部环境,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共同推动产学研各方以联盟为载体,形成技术创新的长效机制和市场选择机制,实现内生性的深层次合作。
四、发展目标
到2 0 1
5年,通过组织实施联盟推进计划,在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形成5个左右在国内有重要影响、xx产业技术创新并纳入国家试点的优势联盟,5
0个左右既规范又有自身特色的并纳入自治区试点的特色联盟。通过联盟创新解决一批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问题,攻克一批制约我区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获得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建设一批自治区技术创新服务平台、技术研发基地、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基地,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工程技术人才和科技创新人才,使我区的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明显增强,科技进步贡献率和技术自给率进一步提高。
五、发展重点
根据我区产业发展方向、技术创新需求以及可利用创新资源,围绕自治区内蒙古生态经济功能区、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新型能源化工基地、有色工业基地、稀土科研和生产基地建设,重点选择能源、化工、冶金建材、机械装备制造、农畜产品加工、高新技术六大优势特色产业以及现代农牧业、生态环保、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等领域的产业发展技术瓶颈,结合自治区计划组织实施的l 0
0项工业自主创新产业化项目等重大技术创新工程,以xxxx企业为核心,联合有关大学和科研机构,共同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六、标准条件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作为一种产学研合作的新生事物,本身存在许多不成熟因素。必须根据联盟建设的内在规律和实际问题,不断加以规范。推动联盟由点到面、一由小到大、由低到高、由弱到强和整体联动的发展。目前,构建联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要由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等多个独立法人组成。企业处于行业骨干地位;大学或科研机构在合作的技术领域具有前沿水平;其他组织机构也可成为联盟成员。
(二)要有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盟协议,协议中有明确的技术创新目标,落实成员单位之间的任务分工。联盟协议必须由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生效。
(三)要设立决策、咨询和执行等组织机构,建立有效的决策与执行机制,明确联盟对外承担责任的主体。联盟执行机构应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有关日常事务。
(四)要健全经费管理制度。对联盟经费要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办法,并建立经费使用的内部监督机制。联盟可委托常设机构的依托单位管理联盟经费,政府资助经费的使用要按照相关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五)要建立利益保障机制。联盟研发项目产生的成果和知识产权应事先通过协议明确权利归属、许可使用和转化收益分配的办法,要强化违约责任追究,保护联盟成员的合法权益。
(六)要建立开放发展机制。要根据发展需要及时吸收新成员,并积极开展与外部组织的交流与合作。联盟要建立成果扩散机制,对承担政府资助项目形成的成果有向联盟外扩散的义务。
七、组织引导
各级政府要发挥动员、引导、服务、调节,扶持和宏观组织作用,充分调动产学研各方的积极性,多种方式推进联盟建设和发展。
(一)设立自治区产学研结合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协调指导小组由自治区政府有关领导牵头,自治区科技厅、发改委、财政厅、经委、国资委、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等部门共同参与。协调指导小组负责宏观指导我区产学研结合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部署产学研结合的重大事项,研究制定推进产学研合作的政策措施,协调怒决产学研合作中遇到的问题。协调指导小组下设考核评价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办公室,分别负责联盟的考核评价、联盟创新项目的评审、协调指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产学研结合王作协调指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分别研究制定本部门避一步引导联盟发展的具体措施,结合实际加隧部署。
(二)开展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试点工作。符合本《意见》第六条所列基本条件的联盟。可自愿申报自治区和国家试点。自治区试点工作的组织和选择由自治区推进产学研结合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进入自治区和国家试点的联盟,自治区给予优先扶持。鼓励自治区与国家有关试点联盟本着开放原则融合与互动。
(三)加强区域和部门之间合作。一是推动区部共建,区省共建。加强自治区与国家有关部门和其他省区市的会商与合作,利用各自的优势和条件,在共同关注的领域建立战略层面的产学研合作关系。二是推动盟市联动、部门联动。加强自治区部门与部门、盟市与盟市、部门与盟市之间的合作,在共同涉及和关注的重点产业和领域,确定具体的支持方向,共同推动联盟建设。
(四)发挥龙头骨干企业的主导带动作用。中直、区直企业和xxxx骨干企业要把联盟建设作为推动技术进步、提高核心竞争力的有力抓手,与企业技术研发平台建设、技术人才培养、技术创新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加大力量投入。大学和科研机构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将科研人才、科研团队、科研设施与企业技术创新需求进行对接,促进科技资源向联盟合理流动。有关行业协会要围绕本行业的重大技术创新问题,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沟通联络、咨询服务等作用,推动本行业的联盟建设。
(五)加强对产学研合作的考核评估和奖励。制定产学研联盟评价指标体系,作为自治区试点联盟的选择和考核依据。对纳入试点的联盟按年度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的联盟给予表彰奖励,对连续两年工作没有明显进展的联盟取消试点资格。国有资产管理、教育、科技等部门要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能,把联盟框架内的技术创新工作纳入国有企业和有关大学、科研机构的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引导其走产学研相结合的道路。自治区优先支持获奖联盟承担国家和自治区重大科技专项和产业化项目。
八、扶持政策
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种政策工具在推动联盟建设和发展中的杠杆作用,根据技术创新的实际需要创新科技扶持政策并争取国家支持,分类鼓励和扶持联盟发展。
(一)将联盟建设纳入区域科技创新体系给予扶持。要把联盟建设作为自治区科技创新体系战略构架新的组成部分,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在财政投入、税收优惠、金融信贷、政府采购、资源配置、项目审批以及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对联盟参与政府重大产业攻关专项形成的研发投入,可按国家规定在税前扣除。对参与联盟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开发活动并做出贡献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可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及职称。区外科技人才在我区联盟框架范围内参与技术创新工作,可以同等享受自治区人才政策待遇。
(二)将联盟创新纳入科技计划和产业规划给予扶持。一是要将联盟创新活动计划作为制定科技计划的基础依据之一,予以合理采纳,支持符合条件的联盟承担重大技术创新任务。二是联盟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经专家评审,可以纳入自治区科技重大专项,并给予项目经费支持。三是支持联盟开展产业技术路线图研究和制定工作,以此指导重点产业和有关联盟有序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四是优先审批与核准联盟重大创新成果的产业化开发建设项目,将联盟重大创新成果纳入自治区有关产业发展规划加以推广,对具有公共性质的重大创新成果从政府采购方面给予支持。五是改革科技计划管理体制,设立自治区政府重大专项,吸纳联盟参与攻关。
(三)建立支持联盟的多元化投入体制和机制。要根据联盟建设和创新活动需要,建立健全以企业投入为主体,政府投入为引导,银行xx为支撑,社会资本共同投入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自治区科技创新引导资金每年安排一定比例作为自治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弓l导资金,重点扶持联盟自主创新项目、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项目、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创新人才培养、知识产权申请及保护等。自治区各有关部门通过有关专项资金支持联盟开展重大技术创新活动。鼓励有条件的盟市设立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设立政府主导,企业、研发机构、金融部门等多方参与的“自治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基金”,以此为平台和纽带,带动金融资金大量注入,保障技术创新的资金需求。建立多种形式的科技金融合作机制,综合运用信贷、风险投资基金、产业基金,配套科技xx贴息、科技xx风险补偿、科技担保等釜融工具,支持联盟开展技术攻关和成果产业化。探索运用无偿资助、偿还性资助、恩险投资、股权投资等多种投入方式,支持联盟技术创新项目,形成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