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操作界限图
黄骅港或秦皇岛----->
二、操作注意点
几个问题给出正确的答案即可。
W:重量
Q:质量,分析报告
M:结算费用
1、做为神华煤,能源公司与神华结算MA的依据应该是WA,QA。能源公司经营市场动力煤结算MB的依据是WB、QB吗?那WA、WB起始依据就不中立。在海运中或转运中WA、WB人为减少怎么办?
2、到中转港,一个托管,一个是物管自己人管,之间的区别认识清楚么?因为{dy}次煤损,进入中转港实际的数量和质量与海轮提供的不符合怎么办?在中转港存贮过程中,数量和质量还会第二次人为煤损,怎么控制?
3、在中转港短驳至索普码头过程中,存在W和Q第三次煤损,而这个煤损是极其轻微或不应该有的。怎么办?小船短驳带着大票WC和QC,如果没有QC存在人为失误而将化工煤与动力煤混进煤筒仓,那没有QC就不应该下货,是这样做的吗?说分析人员紧张,QC不不及出来,怎么办?短驳船上灰印消失了,能下货吗?如果短驳船有WC、QC,但中途掉包,怎么办?发现QC有严重问题,如水超标严重,被人为注水。执行什么样的程序才下货?坏的示范性是否评估过?一次比一次变本加厉怎么办?
4、从小船至筒仓,有皮带计量,皮带还能采样,但采样有时间滞后。问题是皮带称经常飘移,需经常性的校对。如果大票WC比皮带秤读数小,甲醇厂实收以WC可以吗?如果不可以,为什么?反之,以皮带秤读数为准,可以吗?不可以为什么?短驳船每次都清仓吗?谁来监督?皮带秤上是否可以做手脚,谁来负责防范?
5、所有的价格加到甲醇厂成本头上,那三块成本形成的依据是什么?经得起推敲吗?
6、总有利益的博弈存在。罚以一当十,是否可以?
7、如果我们在整个流程上的工作人员成为煤鬼,怎么办?如何防止成为煤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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