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 紧 急 通 知
睢县教育局 2010年5月12日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针对近期发生的严重危害中小学生安全的恶性案件和安全事故,教育部、公安部相继联合召开了多次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特别是5月12日下午召开的关于加强校园安全紧急视频会议,对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做出了重要安排与部署。为全面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确保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现就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紧急通知如下,望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贯彻执行。 一、安全再排查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自接到通知之日起,要迅速行动起来,务必在接到通知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对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及校外综合治理进行全面细致、地毯式的再排查。排查时要围绕睢教字【2010】23号《睢县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大检查的通知》中规定的56项检查项目进行逐条排查,严禁缺项漏查,要分条明确到人,谁排查谁负责,谁负责谁记录。排查结果务必于5月13日下午17:00前书面形式报教育局基础教育股,上报材料需写清学校、排查人、存在问题、解决措施、计划解决时间、解决问题承包人等内容。 二、隐患再xx 乡镇中心校、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根据排查出的各种安全隐患分别建立乡、校安全隐患xx工作台帐(台帐要报送教育股备案存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造册,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时间安排,明确专人负责,该抢修的要立即组织力量抢修,该停止使用的要坚决果断停止使用,需要停课整改的申请停课整改,务必要在本周内将所有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全部xx到位。特别是对省公安厅教育厅、市公安局教育局前段暗访时发现的我县个别学校存在的缺少消防器材、没有专职安全保卫人员、缺少过路斑马线以及减速缓行绕行标志等现象,要不惜代价、不计成本的全力整改到位,如果今后检查中学校幼儿园仍存在类似问题,教育局将给与责任人严肃处理! 三、措施再落实 (一)进一步加大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宣传力度,营造群防群治和严厉打击针对学校、学生犯罪行为的舆论氛围。学校大门前显著位置要悬挂安全宣传标语,道路明显位置要刷写打击犯罪分子的警示标语,重点部位要张贴提醒师生注意的提示语、漫画,门卫室要张贴报警电话、火警电话、治安值班人员名单、治安员联系方式等。 (二)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师生安全防护技能。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利用近期的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师生的原则,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开展知识竞赛,组织观看录像,发放安全手册,制作宣传板报等多种形式,生动形象地对学生进行人身侵害、火灾、拥挤踩踏、交通事故、应对突发事件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应对突发事件、自救自护能力。 (三)严格落实门卫值班制度和校内巡逻制度。各学校幼儿园要积极协调当地派出所,选派经过培训的专职安全保卫人员,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严格落实外来人员、车辆、物品进出校园询问和登记制度;同时,学校幼儿园领导、教师要坚持值班巡逻,学生放学、上学时段要有当日值班人员到校门口守护。门卫及值班巡逻人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对进出校区陌生人员的盘查,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到学校寻衅滋事,防止精神病人和有报复社会意图的人侵害师生。 (四)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饮食卫生管理、交通安全管理、流行性疾病防控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切实杜绝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并出台学校突发重、特大事件应急预案,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真正做到{dy}时间启动预案,将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六)进一步强化学校与家长对学生的交接制度。推行接送卡,建立健全小学低年级学生、幼儿上下学接送的交接制度,严格学生外出登记请销假制度。 (七)进一步规范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档案材料,做到“六统一”,即:统一制作各种安全管理制度、门卫制度及值班制度版面,门卫室统一悬挂安全公示栏(公示内容主要有值班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警电话及常用急救电话号码等),统一使用规定的外来人员来访登记表,低年级学生和幼儿统一使用接送卡,教师、学生以及需要在学校务工一段时间的工人(主要针对建筑工人)等统一配发出入证,统一印制各种检查记录表、交接表。 四、关键部位再治理: (一)严查进出校园的人员、车辆、物品。严格落实外来人员准入制度,防止来历不明人员进入校内,防止将非教学用的易燃易爆、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在正常教学期间,学校所有大门要一律关闭。遇有人员进入,门卫管理人员首先要进行查询、检验有效证件,并作好登记,再与被访人员联系,会面一般在传达室进行,确需进入校内,须经校领导同意并由被访人员陪同方可放入。严禁外来车辆进入校园,严禁家长进入校内接送学生。上学期间,学生因特殊情况确需离校的,应经班主任或值班领导在请假条上签字同意,在签字前应与其家长(监护人)取得联系,并要求家长(监护人)通过手机短信等方式予以确认。学校门卫收到签字请假条后方可放行。学生因突发疾病需送医院xx的,学校应及时与其家长联系,并立即安排专人护送至医院,不得让学生独自离校。 (二)寄宿制学校要加强晚间校园管理,加大校园巡查力度,要配备教师或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保卫学生宿舍,坚持晚点名、查铺登记、值守等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学生安全。要重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三)进一步加强上学、放学人员大流量时段的管理。各学校每天要有一名学校领导值班,值班学校领导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遇有情况,能及时处理。上学、放学时段,当日值班领导、教师和保安必须在校门口值守,有序引导、护卫学生。在校门口及校园周边如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当地派出所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学校放学以后,须检查教室及校园内有无学生逗留,发现有学生逗留的,须及时通知班主任教师做好学生离校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事故易发多发部位的管理。要注意避免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发生,各中小学校要经常组织对楼道、楼梯的专项检查,损坏的照明设备要及时更换,上下楼通道数量和楼梯宽度已经不能xx适应学生人数需要的,要增加和建设新的通道;在管理中,要从学生实际出发,在上操、集合等上下楼梯的活动中,要有统一具体的安全要求,放学时要适当错开时间,有专人指挥,避免学生拥挤;要加强化学危险药品的监管力度,确保学生安全。要切实加强对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的教育,使学生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五)进一步加强对民办学校、幼儿园的管理。即日起以乡镇为单位对民办学校、幼儿园进行排查,凡排查出的未经批准、没有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幼儿园坚决予以取缔;具有办学许可证的学校幼儿园,如果存在安全隐患,特别是校车手续不全、有超载现象以及食堂卫生不合格、园址封闭不严、管理漏洞较多的,先停业,后整改,整改到位后再申请复学。各单位要与5月13日前将排查结果书面报送教育局成职教股。 五、设施再完善 (一)要充实完善物防设施。要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检修或添加学校一些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设施,如校门口的交通安全标志、减速带、斑马线、警示牌等,校内的楼道照明灯、应急灯、紧急疏散指示牌以及防盗窗、防盗网、防盗门、消防栓、灭火器等,加强物防力度。 (二)要引进技防设施。在校园内一些重要的部位如学校大门口、公寓、教学楼、办公楼、科技实验楼、围墙等安装视频监控和入侵报警设施,防患于未然。 (三)要配备必要的人防器材。要申请专项经费配备保安人员,在有关单位的指导下,添置一些巡逻设施和治安人员自身xxxx。 六、责任再明确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各级教行部门要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校长、园长为学校安全{dy}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班主任为本班安全工作的具体责任人。 对疏忽安全者要逐级逐层问责。凡偶发事件,造成意外事故或影响较大的,班主任必须在当天以书面形式报告学校校长,凡是隐瞒不报,致使事故没有得到及时处理,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当事人责任;值周教师未按时到岗或擅离职守,学生在午间、课间发生的意外事故,追究值周和有关老师责任;上课(包括课外活动)时,若教师擅离职守,学生放任自流,造成意外事故的,追究有关任课老师的责任;教师在教学中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并造成一定影响的,除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外,并全部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由于班级教育管理不力,学生在做不正当游戏或追逐打闹或爬高出现意外事故的,追究班主任的责任;因教育不力,造成学生言行不良导致意外事故的,追究班主任的责任;在集体活动中,由于班主任或组织者未在场,学生出现事故者,追究班主任或组织者的责任;未征得学校同意,擅自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发生意外事故者,追究组织者的责任;教育设施一旦出现危险状态,班主任或有关老师要及时书面报告,以便采取有效措施,否则所造成的事故,要按级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图书室、会计室人员因工作失职,造成图书流失、票据等办公用具被盗的,除全额赔偿外、追究负责人的责任;门卫人员要坚守岗位,严禁外来闲散人员及车辆入内,校产物资外出,要凭有关证明,经检查后方可通行;学校教职工外借财物,要做好财产的交接和保管工作,若因瞒报,不报造成自我经济损失的,后果自负,造成校产流失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赔偿,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通知下发后,教育局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暗访,如发现松懈麻痹、消极怠工、落实不力者,将给予署名通报批评,并扣单位年度目标考核5分;若造成严重事故或重大影响者,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