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件淬火前的要求与操作方法介绍
零件淬火操作需要了解的相关知识,包括零件前淬火的要求,对设备的要求,以及淬火操作的方法以及淬火操作的一些注意事项等。
1.零件淬火前的要求
1)原始组织应是正火或退火状态,不允许存在组织上或成份上的偏析和过热,例如带状组织、魏氏组织等。
2)零件表面不允许有裂纹、金属分层、碰伤或刀痕、锈斑及油污,对于弹簧零件表面不允许有划伤。
3)对于零件上形状复杂、断面尺寸变化比较大或有螺孔的部位应在前采用保护措施,台阶处有圆弧,端面边缘应倒角,去飞边。
2.对设备要求
1)工艺前对工艺要求校核仪表。
2)使用盐浴炉加热时,工作前应进行脱氧,对于中温盐浴(30%NaCl+70%BaCl2),其氧化物应控制在0.3%~0.5%之内,对于高温盐浴({bfb}
3)使用加热时,为了防止零件氧化脱碳,应向炉内喷煤油或在料盘里铺木炭加以保护。
4)使用气体渗碳炉加热时,如渗碳后一次加热淬火件应控制在15~20滴/分的速度向炉内滴煤油进行保护。
5)应按有关工艺文件抽查淬火后零件的硬度,应大于或等于上限,调质件d≥50mm时其硬度≥35HRC,d为30~50mm时,其硬度≥45HRC,d≤30mm,其硬度≥50HRC。
3.淬火操作方法
1)对形状复杂、技术要求较高的零件,淬火时应选适当的工装来保证变形量最小,有些特殊的零件应设计专用工装。
2)零件浸入冷却介质时要垂直平稳、迅速,棒状零件应垂直浸入或用滚动淬火法浸入,有凹槽的零件应使凹槽向上浸入冷却介质。
3)对截面厚薄悬殊、形状复杂的零件,为防止开裂和减小变形,可将危险截面处预冷到Ar1以下温度淬火,预冷可用空冷、水冷、油冷等方法。
4)对盘状零件应采用与轴向方向平行方式浸入冷却介质而后在回火进程中用夹具较正其变形。
5)对易变形的零件及高速钢零件应采用分级冷却。一般在150~200℃的硝盐槽停留1min/5~10mm然后空冷;对高速钢是在580~620℃中性盐浴中停留,然后空冷。
6)对在硝盐槽中冷却的零件,不得在加热介质中用黄血盐脱氧,以免爆炸伤人。
7)零件淬火后应尽快回火,停留时间不允许超过4小时,重要形状复杂大件、锻模、合金工具钢、碳素钢、高速钢单件应及时回火,以免发生裂纹和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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