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全国泰拳比赛

2010年全国泰拳比赛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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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参赛单位: 
  由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主办,武汉体育学院承办的2010年全国泰拳比赛将于2010年6月10日-12日在武汉市武昌华中科技大学体育馆举行。经请示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同意,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报名 
  各单位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于2010年5月28日18:00前(以邮戳为准),将报名表寄至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训练竞赛三部和2010年全国泰拳比赛组委会,已填妥的参赛名单表格必须包括运动员的全名、级别。同时将各队所有运动员、教练员照片(2寸电子版)发送至jks555@tom.com。请各队于6月初登陆 核对报名情况。

  二、报到
  (一)各参赛队于2010年6月8日到武汉市武昌区珞瑜路531号水神客舍(湖滨花园酒店旁)报到,如需提前报到,请预先告知,大会可以安排,但一切费用自理。

  (二)仲裁、裁判员等大会工作人员于2010年6月7日到武汉市武昌区卓刀泉北路东湖边的易斯特国际酒店报到(请自带深色裁判裤及鞋)。

  三、费用
  (一)大会负责裁判员往返(火车硬卧)交通费用,裁判员及各队运动员、教练员比赛期间的食宿费用。

  (二)各队在报到时需每人缴150元的市内交通费。

  四、其它
  (一)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带身份证原件,保险及运动员xxxx(具体内容为:脑电图、心电图、血压、脉搏。运动员xxxx以本次赛前15天内方能有效)。

  (二) 参赛运动员必须穿戴由大会提供的护具(护头、护胸、护肘、护腿板、拳套),护齿、护档、缠手带自备。运动员必须穿戴国家体育总局武术管理中心指定的珠海曼德公司提供的红、蓝泰拳比赛服装和护裆参赛。

  (三)各代表队和裁判员如需要大会购买返程票,务必请预先填写《返程车、机票预订单》,随报名单同时发电子邮件往赛区。

  (四)返程票按预订单购买。大会不负责退票。如需退票或重新订票的请自行到武昌(汉口)火车站办理。

  (五)由于武汉市有两个火车站(武昌站、汉口站),武昌火车站设有接待点(早7:00--晚10:00),各代表队如到汉口火车站下车务必预先告知大会组委会(联系人:张瑞 联系电话:18971220607  谢庆荣联系电话:13638603080)以便接站,否则不予接待。


                                                                                                 二〇一〇年五月六日


 

 

 

2010年全国泰拳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0年6月10日至12日在湖北省武汉市华中科技大学体育馆举行。
  二、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总参军训部体育局,武警政治部,各行业体协,有关体育院校。
  三、竞赛项目
  男子设:54公斤级、57公斤级、63.5公斤级、67公斤级、71公斤级、75公斤级、81公斤级、91公斤级八个级别。
  女子设:51公斤级、54公斤级、60公斤级三个级别。
  注:如某级别报名运动员人数少于三名则该级别赛事取消。
  四、 参加办法
  (一)每参赛单位限报运动员6人,其中男子限报4人,女子限报2人,可报教练员或领队1名,队医1人,共8人。
  (二)运动员须是各运动队向国家体育总局武术管理中心进行{dy}次报名后,经审查合格的年龄在18-35周岁(含18和35周岁)。
  (三)同一级别每参赛限报1人。
  五、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为男、女个人赛。采用单败淘汰制。
  (二)运动员报到后先称量体重,然后抽签进行编排。每天在规定的时间对当天参赛选手进行称量体重。
  (三)比赛采用4局制,每局比赛时间为2分钟,每局之间休息1分钟。
  (四)本次比赛采用国际泰拳理事会业余泰拳比赛规则,参赛选手必须穿护具。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 各级别取前3名,根据获奖名次授予相应的奖牌和证书。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zj0}运动员奖"、"顽强拼搏奖"、"技术风格奖"(评选办法另定)。
  (三)各级别取得前3名的运动员发放奖金(办法另定)。
  七、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各单位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于2010年5月20日18:00前(以邮戳为准),将报名表寄至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训练竞赛三部和2010年全国泰拳比赛组委会,已填妥的参赛名单表格必须包括运动员的全名、级别。逾期者不予受理。
  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训练竞赛三部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号  邮政编码:100029
  传真电话:010-64912363
  联系人:周金彪  郑企平
  电子邮箱:zqp@iwuf.org
  2010年全国泰拳比赛组委会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461号
  武汉体育学院竞赛处竞赛管理中心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79
  传真电话:027-87191157

联 系 人:谢庆容
  电子邮箱:895840869@qq.com
  (二)裁判员于6月7日;各代表队于6月8日报到(具体地点待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八、裁判员、仲裁委员会和竞赛监督委员会            
  (一)裁判员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选派,办法另行通知。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三)竞赛监督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规则执行。
  九、其它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穿戴由大会提供的护具(护头、护胸、护肘、护裆、护腿板、拳套),护齿、缠手带自备。运动员必须穿戴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指定的,红、蓝两款泰拳比赛服装(珠海市曼德公司生产)参赛,费用自理。
  (二)各代表队报到时须交验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运动员xxxx》(具体内容为:脑电图、心电图、脉搏、血压。身xxxxx以本次赛前15天内方能有效)和《人身保险证明》,大会不再负责为各队联系体检及保险事宜。以上各项任缺一项则不能参加比赛。
  (三)各运动队报到后,大会医务监督组将对运动员进行体格抽查,如发现问题,则取消比赛资格。
  (四)为了端正赛风,严肃赛场纪律,保证公平竞赛,各运动队和全体裁判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体育总局和赛区制定的各项规定,认真比赛,公正执法。如有违反,将根据情节按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文件严肃处理。
  (五)各参赛的运动员、教练员食宿费用由大会提供,往返交通费自理,每人交纳市内交通费150元。超编人员费用自理。
  (六)比赛报名表等相关资料可登陆下载。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〇一〇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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