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科学合理的出口审核及配额分配制度应对恶性竞争?

    看到2010年一季度国际贸易部门出口额同比增长33%的报表,某原料药公司的老总眉头紧锁。按理来说,实现如此大的增长是值得雀跃的事情。去年受危机影响出口急跌,但最近一段时间接连收到多个重要国际客户询价的要求和已经安排得满满的国外客户审计计划,却是实实在在地透露出国际市场需求正在复苏的信号。

  然而,该公司的老总心里却暗藏隐忧:在人民币升值压力急剧放大的背景下,中美之间关于贸易顺逆差、汇率操纵国、反倾销关税等各种摩擦的威胁时刻存在,企业的国际贸易业务不可避免地会受到严重影响,公司几个原料药重点品种出口量正在恢复中,很可能将再次遭受重创。

  如何加强大宗原料药出口的管理,避免上述老总担忧的局面发生,也是业内高度关注的。

  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石药集团董事长蔡东晨提交的一份题为《关于控制大宗医药原料药及中间体产业规模、规范市场竞争秩序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直指这一问题。在《建议》中,蔡东晨提议有关主管部门将青霉素、维生素C等部分原料药的出口改为配额管理,以抑制日益恶化的原料药产业低价竞争。

  出口配额管理是我国商务管理部门针对部分重要产品、资源型产品的出口实行的一种管理方式,煤炭、纺织品、稀土等产品皆实行出口配额管理。

  《建议》指出,经过制药企业多年的努力和政府的支持,目前我国医药大宗原料药已占据国际市场重要地位,发展成为我国优势产业,主要品种青霉素、6-APA、7-ACA、土霉素、维生素C、维生素E等产品占到全球半数以上市场,其中青霉素系列占全球份额80%以上,维生素C占85%,土霉素占90%。但由于在产业规模上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造成部分产品严重供大于求甚至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导致应取得的收益下降甚至亏损,极大影响了我国医药产业的发展。

  蔡东晨特别指出,“由于近些年未对产能有效控制,造成虽市场份额有话语权,但不能主导市场,造成低价恶性竞争,使我国损失不可再生的资源,对国家和企业都造成巨大损失。”

  《建议》点明了本属于国家限制类投资的维生素C、青霉素原料药项目,各地规避监管的隐蔽手段:在各地审批中有的以其下游产品6-APA、7-ADCA名义报批,造成青霉素类产品严重供大于求;维生素C部分企业已更换名称、缩小或不报建设规划来逃避国家的监管,造成产能急剧扩张。《建议》强调,2007年1月国家海关总署将青霉素和维生素C列为一般许可证管理,但由于只是在各省市出口备案,缺乏对整体数额的监管措施,造成国际市场的无序竞争。由于不能够在国家宏观层面有效管理,在价格恶性竞争的情况下,部分国家如印度对我国青霉素和6-APA实施反倾销,对我国产品的出口和医药产业发展造成较大影响。

  对此,蔡东晨提出两项建议:一是将青霉素、6-APA、7-ADCA和维生素C原料药及中间体项目全部由国家发改委立项审批,可委托相关协会、企业、行业专家进行立项评估;二是将青霉素、6-APA、7-ADCA和维生素C原料药的一般许可证管理,调整为配额管理,根据各企业情况由相关协会组织分配出口配额。

  对重要产品实行出口配额管理,有助于从国家及整个行业层面加强对出口产品的统筹管理,制衡国内企业的异常经营行为,避免国际市场恶性竞争出现,确保国家及行业利益{zd0}化,同时有效保护出口企业的正当权益。

  其益处有四个方面:拥有出口配额的原料药骨干企业,可根据国际市场行情及企业生产库存情况灵活出口,实现出口盈利{zd0}化;加强出口企业的沟通协调,避免淡季时蜂拥而出价格走低、旺季时竞相出口产供求关系被人为破坏;企业掌握了出口主动权,辅之以协会等有关部门有力协调,可有力制衡国际买家的联手打压,提高国内企业的话语权;避免大宗原料药在国际市场上频频遭遇反倾销。

  值得注意的是,实行出口配额管理极易引发寻租或腐败行为发生,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的出口审核及配额分配制度,配额的分配应通过合适的渠道予以公开并接受相关企业监督。由于配额的多少与企业的上年出口额直接相关,在具体实施中还要有效防止出口企业虚增出口业绩以骗取更多的配额;对弄虚作假骗取出口配额的,应给予两年的惩罚期。 (医药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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