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风电场一期49.5MW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吊装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编号:HM048-ZGHJJDZ-2010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所属地区:内蒙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对内蒙古金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白云风电场一期49.5MW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吊装
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 用原则,现公告如下:
一、本标工程风机共33台,具体内容如下:
风机采用新疆金风科技生产的82/1500kW风力发电机组,本标施工包括风力发电机组、塔筒、构配件等的卸车、吊装、安装与
配合厂家调试,风机机组数量为33台。
本次招标为施工招标,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全部工作和义务。
二、工程建设地点:内蒙古包头市达茂旗境内,风电场在白云鄂博矿区东南约15km
三、开工日期:计划为2010年6月
四、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一级资质。
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4、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严寒地区从事过风电机组吊装工程的施工工作。
5、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6、通过质量体系认证。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均可报名。
五、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5月11日—2010年5月15日上午11:30 (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受。(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
2:30—5:00)
2、报名所需提供下列证件和资料的复印件(A4纸装订成册)二份。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两份(经办人需出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税务登记证;
(6)组织机构代码证;
(7)安全生产许可证;
(8)通过质量体系认证;
(9)能证明业绩的原始证明及证书。
六、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需提供上述(1)—(9)项证件的原件,原件审查后退还。
详细信息请咨询:
项目负责人:宋 丹 蔡 洁
手 机:13121930956
电 话:010-59893732
传 真:010-59893738
邮 箱:bj_zbcg@126.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号
邮编:100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