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06 15:56:29 阅读13 评论3 字号:大中小
野蛮施工的情况何日不再有
5日晚上9时许,彩香四区和红菱小区等地发生了断电,总共影响到300家居民的用电。经现场抢修人员从电缆被破坏的程度上判断,这次断电是在此施工的挖掘机弄断电缆而造成的。(6日《姑苏晚报》)
挖掘机野蛮施工,造成断电、断水的事故可谓是屡见不鲜。没多久之前的那个晚上,我从饭店吃了饭回家,迎接我的居然是漆黑一片,看小区外路灯大方光明,家里的灯具无论如何就是开不亮。起初还以为是自家电器的开关或线路出了问题,直到邻居们都沸腾了,供电部门抢修人员赶过来检修了,这才知道是施工队修那条马路挖断了电缆。
记得有人当时向供电部门提出这样的问题:意外断电,使得我们居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是不是应该得到赔偿?得到的回答是:这个责任不在我们。后来,又有人先后向城建部门、向社区投诉,但维权的主张依然没有如愿。手里没有职权、又缺乏一定关系得居民们,只能在自个家里出气,同时也祈祷周边不要再出现修马路以及类似的情况了。
当然了,针对突然断电、影响居民生活用电的情况,供电部门通过95598热线电话,及时安排人员及时安排抢修,可谓是精诚之至、服务到位,但不管其抢修人员如何及时到位,抢修举措怎样及时到位,这无故断电已经影响到市民的生活,已经构成了对社会公众合法权益的伤害。显然,这种情况是不该发生的。究其成因,供电部门把责任归结到了施工上,但施工方也有他们的理由,因为是不知道电缆的确切位置。挖掘机这么一头扎下去,马达轰鸣一下,谁也不知道会不会出点什么情况,就像开挖掘机的那个小伙子,他不至于故意这么做的吧。听听好象都有道理,好像最没道理的还是我们这些市民,电缆断了,打个供电热线,修修好不就行了吗——难道只能是这么一个结果吗?城市建设xx应该有个规划图,包括电,包括水,包括煤气、电信、污水处理等等在地下都有个集中区域,并在路面作出明显的标识,还会发生如此意外断电、断水的现象吗?! 只有这样,这施工才能告别“野蛮”而变得文明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