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官员被情妇砍杀的警示:贪色者绝无好下场!
文/一川清流
据知情人透露,今年34岁的柏某,对工作极不负责任,因此被同事和当地老百姓称为“百事不管”书记。而其情妇邹某,系永州市某县委书记的表妹。两人在一次饭局上互生“好感”,一来二往便勾搭成奸,开始了长期的姘居生活。此后,柏与邹形影不离双宿又飞,下乡时都不忘让情妇随行,对两人的关系毫不隐晦。 畸形的恋情终于导致一场不可挽回的后果。凶案发生后,柏某不仅没得到老百姓的同情,相反,很多老百姓说这样一对男盗女娼,走到今天这一步并没有什么好奇怪的,都是预料中的事,只是迟早的问题。据悉,柏某死亡后,其亲属向镇政府叫嚣说柏某是一个“有操守的书记”,要求镇政府赔偿六十万!而邹某目前已被公安机关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报道,在全国各地被查处的贪官污吏中,95%以上都有“情妇”,相当多的“干部腐败”与“包二奶”有关。一些领导干部xxxx一度到了公开、半公开的地步,一些腐败领导干部公然带着情妇出入酒席和公众场所,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甚至互相攀比炫耀。由于种种原因,杀情妇的现象也越来越多。比如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党组书记段义和以爆炸方法将其情妇柳海平炸飞案;再如曾是全国优秀xx的海南安定官员岑某杀死情妇陈尸水库案,等等,都是以鱼死网破的悲惨结局而告终。 而与段义和、岑某这些官员杀情妇的下场具有异曲同工之处的是,类似上述柏某被情妇所杀的案例并不鲜见。据 然而令人十分遗憾和痛心的是,一些官员并没有从屡屡发生的血淋淋的“色”案中汲取教训,依然演绎着一出又一出“温情”背后的残杀血案,不能不令人警醒和深思。笔者以为,导致官员一夫多“妻”、“包二奶”等丑恶现象屡禁不止的症结,不仅与一些官员法律意识淡漠、道德沦丧、价值观严重扭曲等主观因素有关,而且还与组织上对一些官员的放纵甚至袒护等客观上的制约与监督不力有关。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dy}百五十条明确:“重婚或者xxxx(夫)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dy}百五十一条明确:“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而司法对重婚的解释,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重婚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两种情况。法律上的重婚指前婚尚未解除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事实上的重婚指前婚尚未解除又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的。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定罪处罚。 这说明,无论是从道德层面上,还是从法律层面上,党纪国法都有严格而明确的规定,都不允许一夫多“妻”现象的存在。然而在对待和处理官员找“情妇”、“包二奶”这些原则问题上,不少地方组织都是以“小节”为借口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使得官场奢靡淫乱之风愈演愈烈。愚以为,惟有严肃执行党纪国法,不管是谁,地位多高,权力多大,只要发现有“包二奶”等丑恶行径者,都要坚决开除出党,甚至绳之以法,如此,才能还政坛一片清新,才能{zd0}限度地避免官场因“色”而互相戕害的悲剧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