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名办法: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提交报名表、xxx和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现所在院校教务处出具的学历、专业证明信或就业推荐书,硕士毕业生还须提交本科xxx及学位证)、身份证、普通话证、英语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以及教师资格证、优秀教师奖励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已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所学专业要与报考专业相符。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每人每科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
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由我省实施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三支一扶”等项目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2008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08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的同时办理加分审核手续。办理加分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山东省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签发的《确认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志愿服务证》原件、复印件和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对审核确认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在福山人才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加分审核手续以及有关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弄虚作假的,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
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有关规定进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由区招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负担。除特殊情况经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结束后,用人单位和应考人员均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福山人才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是应届毕业生的,签订就业协议书,并于正式毕业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如果不能如期毕业,或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报到后经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用人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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