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外国人的国民健康保险制度指南

是国民健康保?

-健康保险是在国民发生疾病和负伤时提供保险的制度,其目的是提高国民保健水平,增进社会保障制度。其对象分为单位加入者(包括公务员)与地域加入者(农渔民,城市自营业者)两种。

?加入

?单位加入者

在出入境管理事务所进行了外国人登录(国内居所申报),被适用健康保险的单位雇用的外国人及其雇用者。

- 在具有单位加入者资格的单位工作的外国人,从2006.1.1起义务适用本项规定。

- 属于以下情况的单位加入者从2007.7.31开始可提出免投保申请。

- 根据外国的法令及保险接受医疗保障者

- 根据与使用者的合同等接受医疗保障者

*但持有E-9, H-2滞留资格者应当加入健康保险。

- 持有法国国籍的健康保险单位加入者可任意加入。(从2007.6.1起适用)

? 地域加入者

出入境管理事务所进行了外国人登录(国内居所申报),不具有单位加入者资格,根据本人申请加入健康保险,并取得了以下资格者:

滞留资格:F-1~5,D-1~9,E-1~10, H-2, 在外韩国国民。

※注: 持有E-6、10签证者从2008.1.1开始适用。

?加入程序, 与应的文件

?单位加入者

雇用者持加入者的外国人登录证(国内居所申报证)申请加入。

?地域加入者

持外国人登录证(国内居所申报证),向登录证上所记载的地域管辖健康保险公团分社申请。

?险费的征收与缴纳

?单位加入者

- 月保险费=月收入额 × 保险费率 (保险费中50%为雇佣人负担)

- 保险费从薪金中源泉征收,从被单位雇用之日起推溯适用

?地域加入者

- 可确认收入时 (月保险费=月收入额 × 保险费率)

※月保险费为平均保险费以下的家庭?收取平均保险费

- 无法确认收入时为,「前年度末地域每户平均保险费」

滞留资格为宗教(D6)可减免30%,留学(D-2)及在外国民留学时可减免50%

- 但持有访问同居(F1)、居住(F2)、永驻(F5)资格的外国人与国内公民一样,按同等保险费征收标准,按月缴纳。

- 保险费的缴纳从外国人登录日(国内居处申报注册日)起推溯适用,以一个月为单位提前缴纳。

※ 外国人地域加入者:提供英文、日文、中文专用保险费通知书。

? 长期疗养保险费

- 健康保险费乘以长期疗养保险费率(4.05%)的金额。

?资优

- 外国人也可受到与韩国人同等的保险诊疗优惠。

- 住院时(病院和医院),本人承担诊疗费的20%;外来门诊时本人承担约30~50%。

另外,健康保险公团对分娩等提供补助,并为加入者提供多种有关健康信息或疾病预防方面的支援。

?团实施的健康体检优

类别 体检对象 体检期 体检项目 费用
婴儿健康体检 6岁以下的婴儿 4, 9, 18, 30 月, 5岁

共5次

物理测试, 体检以及各种发育测试, 无体检费
一般健康体检 雇用保险, 地域加入者(户主),40岁以上, 公司职员 公职人员: 每两年一次

非公职人员: 一年一次

早期: 23 项 包括体检和问诊

中期: 8种疾病28 项检查

无检查费
癌症检测 根据对象情况检查 白领: 每两年

非白领: 一年一次

胃癌, 大肠癌, 乳腺癌, 子宫癌 保险费上位50%→

本人承担20%

保险费下位50%→

本人无需承担费用

更年期体检 年龄介于40-60岁之间 只要达到40岁-66岁 40岁: 23 项

66岁: 26项

体检无需费用

?老人疗养险优

? 给因年老或老年痴呆症?中风?帕金森氏症等老年疾病而行动不便者

提供沐浴、排便处理、洗衣、护理处治等疗养服务的制度,自2008.7.1起施行。

? 受惠者(本人)从长期疗养机关受领长期疗养工资时,本人将承担部分长期疗养工资费用,其费用计算方法如下:

其它咨询事项 网页:www.nhic.or.kr 电话 :1577-1000 (02)390-2000(客服中心)

?人四大社

适合外国人的四大社会保险如下:

※ 有8个国家的公民可以享受到韩国国民年金,包括斯里兰卡,印度尼西亚,中国,菲律宾,伊朗,泰国,蒙古和哈萨克斯坦。(将有更多的国家列入),但来自以下6个国家的居民没有列入此项目,尼泊尔,越南,孟加拉国,缅甸,巴基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

-根据互惠原则,来自某些与韩国签订国民年金平等互利条例的国家的外国人享有和韩国公民同等的保险福利待遇。换句话说,外国人在领取养老金和养老金福利方面不会受到歧视。因此,外籍工人享受雇佣保险计划必须提交申请书和对外国人规定的就业保险法施行规则附表1-2,以及外国人登录证的复印件一起提交到所在辖区的职业安全机构。然而,由于国民年金仅适用于来自在互惠原则规定的某些国家在的外籍工人,欲了解更详细的服务请联系国民年金事务处。

?了解韩国的保险资

任何雇主在雇用外籍工人时,根据就业许可证制度必须办理四大社会保险计划,使外国人享有和韩国公民同样的利益:

-国家养老金

-健康保险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老金: 常见问题解答

Q: 什么人可以申请?

-所有登记的在韩国居住的,年龄在18岁到80岁之间的外国居民都有资格申请。

-如果公司是加入国民保险服务的成员,顾主可以代表雇员申请。

-每个月工作超过80个小时的人都有权领到养老金

Q: 什么人不能申请?

-超过滞留期者

-持有签证为 D-1(文化/艺术),D-2(学生), D-3(产业进修),D-4(一般培训),D-6(宗教工作),F-1(探亲定居), F-3(随行家属)和G-1(其他)

?Q: 我该怎么加入?

- 如果所在公司已经加入了国民保险计划,你可以直接通过雇主申请。要求材料:一份外国人居住状态的报告和外国人登录证

- 如果你是作为个人申请,则需要去当地国民保险服务公司支局,并提交每个月的收入证明。

?Q:保险费金额是多少?

- 国民保险费为投保人每月工资的9%,你的雇主或所在公司承担4.5%,另外4.5%则从你工资中扣除

- 如果你的老板没有扣除正确的金额,你可以向当地的养老金办公室提出合法的诉讼。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访问网址: 或拨打国民养老金服务热线电话1355

?健康保: 常见问题解答

Q什么样的人可以申请?

-截至2006年1月1日,所有外国人都必须加入国民健康保险计划(即:持有所有签证类型的外国人,包括D – 2 (学生签证)或D – 3 (产业研修生)

Q:申请时间?

-在完成外国人登记获得外国人登录证之后,任何时候都可以申请。

Q:我该怎么申请?

-在任何一家国民健康保险公司的支局,出示你的外国人登录证的复印件或一本国居住证明。

-有收入者的需要出示一份收入证明 。

-学生需要提交一份学校注册证明。

Q:我将在什么时候支付我的保险费并享受保险金?

-保险费的计算之日是从外国人登记之日或海外同胞获得国内居住报告之日起开始计算 。

-如果想得到保险金,个人必须加入国民养老金计划。

Q:我的保险什么时候结束?

-保险范围终止之日是您{yj}离开韩国的第二天 (不包括短期离开)

-退出国民健康保险只有{yj}离开韩国。

Q:申请范围包括那些?

-如属住院xx的情况,国民健康保险公司将支付花销的80%

-如属门诊xx的情况,国民保险公司将支付花销的50%-80%

-至于出生和死亡, 则会得到国民保险公司的补贴。在这些情况下,将会得到

现金 。

*如需更多信息或需要尽可能详细的商讨你的合法问题,请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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