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 质量与施工质量的概念: 其质量特性主要体现在由施工形成的建筑工程的适用性、安全性、耐久性、可靠性、经济性及环境的协调性等六个方面。 质量控制与施工质量控制的概念: 质量控制是质量管理的一部分。
施工质量控制的特点: 1、工程项目的工程特点和施工生产的特点: 施工的一次性;工程的固定性和施工生产的流动性;产品的单件性;工程体形庞大;生产的预约性。 2、施工质量控制的特点: 控制因素多;控制难度大;过程控制要求高;终检局限大。
施工质量的影响因素 施工质量的影响因素主要有人、材料、机械、方法及环境等五大方面。 人的因素:在施工质量管理中,人的因素起决定性的作用。 材料的因素;机械的因素;方法的因素;环境的因素。
施工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 质量保证体系 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内容: 1、项目施工质量目标; 2、项目施工质量计划; 3、思想保证体系; 4、组织保证体系; 5、工作保证体系。 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 计划;实施;检查;处理。
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 质量管理原则: 1、以顾客为关注焦点 2、领导作用 3、全员参与的原则 4、过程方法 5、管理的系统方法 6、持续改进 7、基于事实的决策方法 8、与供方互利的关系 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构成: 质量管理体系的文件主要由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质量计划、质量记录等构成。 质量手册:是阐明一个企业的质量政策、质量体系和质量实践的文件,是实施和保持质量体系过程中长期遵循的的纲领性文件。 程序文件:是质量手册的支持性文件。 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与运行 即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制和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运行。 质量管理体系的论证与监督: 企业获准谁的有效期为三年。并每年一闪接受论证机构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实施的监督管理。
施工质量控制的内容和方法 施工质量控制的基本环节:施工质量控制应贯彻全面全过程质量管理的思想,运用动态控制原理,进行质量的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 施工质量控制的依据: 共同性依据、专门技术法规性依据 施工质量控制的基本内容和方法: 质量文件审核; 现场质量检查:应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即自检、互检、专检。 目测法:其手段可概括为“看、摸、敲、照”四个字 实测法:其手段可概括为“靠、量、吊、套”四个字 试验法:“理化试验、无损检测”。
施工准备的质量控制 施工质量控制的准备工作: 1、工程项目应逐级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2、单位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划为若干个子单位工程。 3、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 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 4、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 5、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由若干个检验批组成,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6、室外工程可根据专业类别和工程规模划分单位工程。一般室外单位工程可划分为室外建筑环境工程和室外安装工程。 材料的质量控制 1、施工单位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把好原材料的质量控制关: 采购订货关;进场检验关;存储和使用关。 2、施工机械设备的质量控制: 其质量控制主要从机械设备的选型、主要性能参数指标的确定和使用操作要求等方面进行。
施工进程的质量控制 技术交底:项目开工前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向承担施工的负责人或分包人进行书面技术交底。 测量控制。 计量控制:其主要任务是统一计量单位制度,组织量值传递,保证质量统一。 工序施工质量控制:对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必须以工序质量控制为基础和核心。因此,工序的质量控制是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重点。工序施工质量控制主要包括工序施工条件质量控制和工序施工效果质量控制。 工序施工条件控制:工序施工条件控制就是控制工序活动的各种投入要素质量和环境条件质量。 工序施工效果控制:工序施工效果主要反映工序产品的质量特征和特性指标。 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钢结构及管道工程。
特殊过程的质量控制: 选择质量控制点的原则:质量控制点的应以那些保证质量的难度大、对质量影响大或是发生质量问题时危害大的对象进行设置。 质量控制点重点控制的对象:人的行为、材料的质量与性能、施工方法与关键操作、施工技术参数、技术间歇、施工顺序、易发生或常见的质量通病、新技术、新材料及新工艺的应用、产品质量不稳定和不合格率较高的工序应列为重点、特殊地基或特种结构。 成品保护的控制:防护、包裹、覆盖、封闭。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规定与方法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是施工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也是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的重要手段,它包括施工过程的工程质量验收和施工项目竣工质量验收两个方面。 施工过程的工程质量验收: 1、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检验批是工程验收的最小单位,是分项工程乃至事整个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 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3、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到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4、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5、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以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6、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施工项目竣工质量验收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通常可分为三个阶段,即准备阶段、初步验收、正式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