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10 326 个看客
本文为网易科技频道我的专栏《数字与人》的5月5日稿。
事实上,守望者和看门狗本来就它们的真实意义来说,没什么太大的区别(另外一个词把关人倒是有很大的区别)。我之所以在这篇文章中将它们认为是两个词,取得就是守望者有“人”的意味——可以主动做事,而看门狗有“动物”的意味——有时候得被迫做事。谨此说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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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社会恶性事件频频出现,从上个月23日到4月30日,已经在福建南平、广西合浦、广东雷州、江苏泰兴、山东潍坊前后发生五起,受害者主体都是未成年人,总数目近百人。公众在痛惜以及愤怒之余,不得不去思考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现在惨案连连?
有些人认为,媒体具有示范效应,将这些罪案报道出来,给潜在的xx狂树立了一个示范。一位一线门户网站的总编辑和一个通信行业的知名大佬就持这种观点。可以这么说,他们认为,媒体应该“有选择的报道”。
不过,新闻报道的示范效应其实是一个经不大起推敲的“假设”。正如南都长平最近的一篇专栏文章中所说的,“人们很难知道,有多少人因为媒体报道而激发了恶念,又有多少人因为媒体报道而收起了屠刀。”没有什么证据可以表明,大量的虐杀案报道和整个社会的虐杀案数字之间有什么基于因果上的正比关系。
在57年的毛时代,中国有所谓“新闻,旧闻,无闻”政策。也就是说,“有时把新闻作为新闻及时发表;有时故意把新闻放‘旧’了以后再发表,把新闻变成旧闻;有的新闻则永远不发表,就当没发生一样。”这是非常典型的威权主义报刊理论。我们姑且不论这种理论的正确与否,事实上,这种理论的可操作性已经没有了。
一切,拜互联网所赐。
对于周遭发生的事,普罗大众现在已经掌握了各种工具来向其他人披露,比如文字、照片乃至视频。而一些社会事件,由于它本身的特殊性,则会在网上得到广泛传播。媒体不去报道,在过去可以当它不存在,但在今天,已经无法做到“无闻”了。
我曾经说过,一件事,没有传统媒体的介入,很难炒起来——请注意,是“炒”起来。现实中发生的令人震惊的事件,本身就可以很快传播而无需什么“炒作”。媒体越是不介入这类事件,事件的事实(姑且不论真相)就越扑朔迷离,从而引发各种或真或假的版本,因为,大部分人都有好奇心和良心。
网络上的各种由个人发声的应用,比如博客,会被人冠以“公民记者”的大帽子,但我一向对这种说法不敢苟同。我更愿意用“报料者”来称呼他们。由于主观以及客观的原因,这些报料者看到的只是事件的一面,而无法去全面掌握。个人立场上的偏差,使得他们有时候根本没有这个兴趣或者意愿去全面掌握事实。于是,缺乏正规媒体介入的事实报道只能用八个字来形容:事出有因、空穴来风(取原意)。
可以这么说,媒体在面对这个人人皆可发声的网络时代,新闻报道,特别是社会事件新闻报道,是不得不参与进去的。在一切皆可管束的年代,媒体可以有选择地去做社会守望者,但在今天,不想做“看门狗”也得去做了。
至于罪案新闻报道该如何写作,这不是本专栏的写作重点。这里略略提及一下,首先,这是一件专业的事(换句话说,不是只要会写字就能写的),其次,中国几乎所有的新闻传播学院都开有“新闻报道写作”课程,如果你有心的话,溜进去旁听学习一下还是可以有收获的(老师也很少会赶你)。{zh1},如果你实在信不太过中国的大学教育,也可以去买本书来看看,比如朱颖写的《守望正义:法治视野下的犯罪新闻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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