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解释,1999年及以后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合格证书(原有效期4年)、2000年及以后取得 B、C级合格证书(原有效期3年),或者2005年及以后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全国通用标准或古汉语、医古文考试成绩达到60分的,申报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时长期有效,不受原有效期的限制;申报或聘任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仍需参加职称外语考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取得省级合格证书或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省内通用标准的,当年有效。 13类人员可以免试职称外语 按照我省职称外语政策,13类人员可以免试职称外语: (一)博士学位获得者或在国外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二)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 (三)取得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按新考试标准成绩达到总分的60%以上)或硕士学位获得者或在国外取得学士学位、评聘副高级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四)参加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简称BFT)通过中(I)级者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通过高(A)级者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五)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要求、申报正高级职称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人员。 (六)独立出版外文专著、译著10万字以上,具备较高外语水平的人员。 (七)任现职以来,累计不少于3年或年均不少于半年在野外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等工作的人员。 (八)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族传统的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工艺美术、古籍整理、考古等工作的人员。(九)当年年底年满50周岁的人员。 (十)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人员。 (十一)外语考试期间从事援外工作的人员。 (十二)经组织选派进疆工作期间或参加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期间的人员。 (十三)任现职以来在本专业成绩突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省级二等以上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两项国家发明专利的主要完成人,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在本专业成绩突出,获得省、部级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或其他有突出贡献者,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省级三等以上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国家发明专利一项、省辖市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