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下午,棠浦镇龚某与姚某在棠浦法律服务所履行协议,龚某因打姚某一记耳光而赔偿姚某2320元,一记耳光,不仅打掉了二千多元,而且把友情也打散了。 2010年1月11日,龚某与姚某等好友在一起玩xx而引起争执,龚某一气之下,打了姚某一记耳光,姚某经医生诊断为右耳外伤性耳膜穿孔,需观察1-3个月,为此,龚某支付了姚某500元而不愿再支付了费用,1月28日晚上,姚某在集镇附近的一个村当干部的亲属邀请多人,将龚某的农用车扣押,并将轮胎汽放出,龚某也通知在集镇附近另一个村当干部的亲属来处理,双方闹到棠浦法律服务所,经过法律服务所几个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姚某观察期内的xx费用由龚某负担,如姚某在观察期内恢复,龚某在三个月后一次性支付姚某误工、车费等损失1350元;如在观察期内未恢复,则xx期间的医疗费用按法律程序、法律规定由龚某支付。观察期过了,5月5日下午,双方在棠浦法律服务所结算,并履行协议,龚某因打姚某一记耳光,共赔偿姚某损失2320元。一记耳光,不仅打掉了二千多元,而且把友情也打散了,,龚某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