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2010年版)》日前由发改委和环保部联合发布,部分设备将获政策支持。
与此同时,工信部也在加紧制定“十二五”环保装备发展规划,着力于将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使企业能够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而这份由发改委和环保部联合发布的《目录》明确,将燃煤电站脱硝装备、工业窑炉烟气脱硫装备、电袋复合除尘设备纳入鼓励领域,并增加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有较高技术含量的设备作为鼓励发展重点。
相关部委明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凡使用目录中的国产设备,将享受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对企业使用目录中的国产设备实行折旧政策。企业使用目录中的国产设备,经企业提出申请,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实行加速折旧办法。
记者了解到,为引导环保产业发展方向,相关部门将在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项目中,重点鼓励开发、研制、生产和使用列入目录的设备 (产品);对符合条件的xxxx项目,将给予适当补助。
对此,中投顾问环保行业研究员侯宇轩指出,政府的财政支持将极大改善环保设备裹足不前的状况,为企业和研发单位创造更稳定的发展空间。
长期以来,因为技术不达标,我国的环保设备通常都是引用国外的先进设备,国产设备发展参差不齐。
中投顾问总监张砚霖指出,明确而完整的政策支持将会为环保设备的发展起到重大作用。环保机械作为机械工业中富有活力的新兴行业,应该是我国机械工业优化产业结构调整中重点发展的领域。
中投顾问的报告还预测,到2010年,我国环保产业总产值将达到8800亿元,约占同期年GDP的3.4%,环保装备产值达到1200亿元,占13.6%,我国的环保机械行业已经成为发展潜力巨大的朝阳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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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工信部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十二五”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的通知》。
工信厅节[2010]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满足我国环境保护工作对环保技术装备的需求,我部拟结合编制“十二五”环保装备发展规划,提出一批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请你们组织本区域内环保装备研发和制造单位进行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的环保装备,是指满足“十二五”期间环境污染控制和治理需要,急需开发、应用和推广的重大技术装备。
按照开发应用的不同阶段,分为三类:
(一)需要开发的重大技术装备,包括国内自主研发、引进国外、引进后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技术装备。
(二)需要应用示范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指技术基本成熟、具有较好应用前景、尚未实现产业化的技术装备。
(三)需要推广应用的重大技术装备,指技术已经成熟、环保领域急需、需要加大推广力度扩大应用范围的技术装备。
按照服务领域的不同,本次申报的范围包括大气污染防治设备、水污染防治设备、固体废物处理设备、噪声与振动控制设备、电磁波与放射性(包括核三废)污染防治设备、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环境污染防治专用材料与药剂、资源综合利用设备和环境污染应急处理设备等9类。
二、申报要求
地方工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本区域内的环保装备研发和制造单位(包括当地的中央企业集团企业)进行申报,并按本通知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填报申报汇总表(附件1),连同研发、制造单位填报的环保装备申报表(附件2、3、4)等纸质文件(一式三份)于 2010年5月30日前报送我部(节能司),电子版同时发送至luoxiaoli@miit.gov.cn。申报表格及填表说明电子版请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iit.gov.cn)节能司子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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