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贵州省黔东南州剑河县消防、建设两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在辖区开展建筑工地专项治理检查。此次专项检查的3处建筑工地中,发现存在建筑工地普遍没有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等安全隐患,根据检查情况,检查组要求施工单位要立即按要求配备灭火器材,及时地xx了火灾隐患,确保在建工程消防安全。
检查组重点对城区的在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每到一处检查组都对建筑工地是否建立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是否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并设置临时消防用水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检查组同时要求施工方要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严格施工现场及施工人员集体宿舍用火用电管理,对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必须严格落实现场监护措施。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设置临时消防水源,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合理规划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布局,将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特别是明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场、危险物品库房等必须分开设置、分类存放,并设立明显的标志。(何铁军 柴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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