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生命的名义呼吁公车改革

作者:潘多拉

湖北省应城市发改局副局长、应城市物资总公司经理高永生,2月3日私自驾驶公车外出办事,途中酿下车祸,造成1死2伤。近日,应城市委已对高永生做出免职决定,当地公安部门已依法对其刑事拘留。(见昨日《武汉晚报》)

最近一段时间,各地发生多起官员驾车肇事致人死伤案件:1 月23日,云南省临沧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和彦辉,驾车撞死一家三口,其中死亡妇女还怀有身孕;1月30日,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规建局党委书记罗男,驾车冲入人群,当场造成4人死亡;2月1日,湖北省当阳市政协副主席方家平驾车撞死一名女子。而在湖北当阳市,去年3月曾发生市长范晓岚驾车撞死一名10岁小学生的惨案(,当时湖北省和当阳市都重申了有关规定,要求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公车管理,没想到几个月后,官员驾车肇事案件又故地重演。可见类似案件此起彼伏,实在不能说是"事出偶然"。

人们注意到,上述几起案件发生后,有关方面对肇事官员给予从轻处理,比如未认真追究其刑责,甚至令其官帽照戴、毫发无损。可以想见,这种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处理,必将引起公众的强烈义愤。

另一个同样值得注意的问题是,上述多名官员驾驶的无一不是单位的公车,而且肇事时要么是在上下班的路上,要么是在在外出办私事的途中,总之都属于典型的公车私用。由此,官员驾车肇事案件的频频发生,从一个xx沉痛而严重的角度再次发出警示:酝酿多年但步履维艰的公车改革,再也不能继续拖延下去了。

概率学认为,一种小概率事件,如果由同一种身份的人在同一种情形之下反复发生,则说明与这种身份的人相关的这种情形,已经变成了高概率的常态。交通肇事本来属于小概率事件,而今官员公车私用肇事案件一再发生,说明公车私用现象在官员群体那里,已经成了人皆不以为怪的家常便饭。

除了大面积的公车私用,"公车腐败"的另一个表现是违规配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只有省部级以上官员才能按一人一辆的标准配备专车,现职副省部级官员也只能配备相对固定的工作用车。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从中央到地方,小小的七品芝麻官也堂而皇之享受专车待遇的现象比比皆是。正因为那么多官员都违规配备了事实上的专车,而且他们能够随心所欲将公车用于上下班代步、外出游玩、接送孩子、送七大姑八大姨打牌看电影等私人事务,他们公车私用时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才会居高不下。

本文暂不讨论如何推进公车改革,笔者要特别强调的是,通过公车改革减少公车的数量,减少官员公车私用的比例和机会,切实降低官员驾车肇事的概率,是时候了。难道还要让老百姓继续为官员违规配车和公车私用付出生命的代价吗?

这是以保障公民(包括官员自己)生命安全的名义发出的呼吁,有关方面切不可漠然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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