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工作已经结束,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报考同一岗位的要形成竞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不能低于1:5,达不到这一比例的,除特殊行业引进急需人才外,原则上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或进行专业调整”的规定,经征求事业单位及各主管部门意见,决定取消本次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小于1:5,不能形成竞争,难以比较的下列岗位(具体取消岗位见附表)招聘计划,由各主管部门负责通知相关考生于5月10--14日到省人事考试中心(西安市西五路83号)退还考生报名费。对一些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小于1:5专业相近的岗位进行了合并或调整(具体岗位见附表),其报名考生可继续参加考试。 特此通知。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0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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