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风光储输示范工程一期工程小东梁风场风力发电机组塔架及基础环采购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0-05-24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河北
1. 受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家风光储输示范工程一期工程小东梁风场风力发电机组塔架及基础环采购(招标编号:SGXY-2010-26ZBT0202)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招标范围为: 33套风力发电机组塔筒与基础环的设计、制造、出厂前的试验、包装、运输、交货以及现场安装指导及相关的技术服务等工作。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部分。
交货期:
基础环供货周期:2010年6月25日-2010年7月28日(保证每天有一只运抵现场);
塔架供货周期:2010年7月15日-2010年9月20日(保证每两天有一套运抵现场)。
交货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境内项目现场买方指定的地点。
2.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2)具有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4)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具有设计、生产制造及研发能力,具有数量足够,并具有丰富经验的管理、设计、工艺、制造、试验、质量和安全控制人员,以及具有在工地针对安装、调试和验收的技术服务人员;
(7)具备生产能力,具有独立的喷漆、喷沙车间(需提供主要设备及检验检测设备清单);
(8)具有国家颁发的II类压力容器生产许可证,焊工需持有经省级劳动部门签发的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证书;
(9)投标人须具有3年内不少于70台套1500kW等级风力发电机塔架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并已成功投入运行(须提供经用户签字盖章的有效证明文件)。
3. 凡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下述时间由委托代理人持本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授权委托书正本、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业绩证明文件(含用户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不售予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5月4日起至2010年5月11日止,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未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负责人:李永 金达
电话:010-63777318
传真:010-63777308
邮箱:zhaobiaocaigou163@163.com
邮 编:100071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