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04 21:56:57 阅读143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济南市教育局
济教安函〔2010〕5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教劳局,直属各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
近年来,在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市教育局联合公安、司法、执法等相关部门开展了多次整治行动,学校内部加强了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有了很大改善,确保了校园的安全和谐稳定。但近期外市地针对学生的伤害事件屡有发生,为了保证师生安全,现将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校园安全保卫工作
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关系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教育事业的发展,关系教育稳定大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下同)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自觉承担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重任。要结合全市教育系统正在开展的“执政为民、廉洁高效”集中教育活动,以真心实意对师生负责的精神,全力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要加强领导,切实把安全保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责任主体,定期召开会议分析情况,研究解决安全保卫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注重实效,切实加强学生法制教育和校园安全文化建设
要严格落实青少年法制教育“五有”(有计划、有教材、有课时、有师资、有考试)标准,开展学生学法用法专题教育和实践活动,拓宽法制教育的形式和途径,不断提高学生的遵纪守法意识、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整体推进法律进校园工作,每所中小学都要聘请一名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定期请他们为师生进行法制安全教育,使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到师生及教育教学管理的各个层面,提高学校依法执教、依法从教的能力。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管制刀具清理整顿工作,每学期开学初、军训后、放假前要强化学生矛盾纠纷的排查,有针对性地开展好教育和专项整顿。
要加强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学校的宣传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内容丰富的安全文化活动,努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学校安全氛围。要加强师德建设,教育教职工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树立良好的道德风范,不得歧视、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要切实加强班主任工作,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针对学生中存在的不安定因素,采取措施积极予以应对。要根据学生的心理特点,不断完善学生心理监护机制建设,及时化解学生的心理压力。
三、严密监控,认真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
要根据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实际需要,加强安全保卫队伍建设。规模较大的中小学和寄宿制中小学要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设置安全保卫机构,配备工作人员。规模较小的学校,要明确专人负责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要认真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要求,严格保安聘任制度,明确保安工作职责,加强对保安的教育、管理和培训。
学校要进一步完善集人防、物防、技防为一体的防控体系,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和设备,要及时加以维修、升级和更换。
城市(包括县城)的寄宿制中小学要安装机防设施,其他中小学要设立报警点或安装报警电话。凡学校周边治安环境问题较多的学校,要在大门口设置对外的监控设施。
学校要实行领导值班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准擅自离岗,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学校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加强日常的安全检查,保卫部门要加强治安巡逻,在举办重大活动和重点时段(学生上学前、放学后一小时内和夜间)要加强重点区域(校内的重要部门、重要设施,校门外200米范围内)的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安全隐患和治安事件,维护校园及周边正常的秩序。要加强对校园围墙的监控,严格门卫管理制度,对带入、带出校门口的物品进行仔细检查,对人员和车辆进行认真核对和登记,严防外来人员对学生人身和财产造成侵害。
要建立好学校、学生、家长、社区四位一体的安全管理网络。学校要定期开展学生思想及身心健康状况摸底,并及时将学校的安全规定和安全警示以及学生在校的表现和身心健康状况告知家长,有重点地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将家长收到通知后的回执、《安全责任书》和反馈信息予以存档;要在团委、学生会和班委中设立安全处和安全委员,掌握学生的安全动态,及时反馈安全信息;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通过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积极参与和监督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加强与学校所在社区治安等部门的联系,加强信息沟通,建立联动机制,有条件的学校可在校门口设立警务室。
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治安秩序的整治,严厉打击针对学校和师生的违法犯罪活动。对学校周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学校要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综治部门报告,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完善应急保障措施,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和安全事件,按照事故、事件等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要领导要在{dy}时间赶到现场,靠前指挥,积极稳妥地做好处置工作,严防事故、事件的进一步扩大及次生伤害的发生。
市教育局设立校园安全举报电话:66608058、88023456。对学生家长和社会反映的安全问题,我们将认真进行调查了解,及时与公安等相关部门联动,采取措施认真予以解决。各县(市)区教育局和直属学校也要设立学校安全工作举报电话,通过一定渠道向学生、家长和社会进行公布。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