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05 09:38:03 阅读6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锅炉煮炉工艺规程
适用于工业锅炉和热电及发电锅炉的碱煮清洗。
2 编制依据
2.1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DL/T5047-95
2.2 《火力发电厂锅炉化学清洗导则》SD135-86
3 煮炉准备
3.1 煮炉一般在烘炉后期进行。当烘炉符合要求后即可进行煮炉。
3.2 煮炉前,应对锅炉受热面内部进行详细检查,依据锅炉受热面的锈蚀及污垢情况,
确定合理的煮炉方案。
3.3 煮炉前,应先用清水冲洗。
3.4 煮炉方案应包括煮炉药品选择,药品用量计算,经济性要求,废液排放与处理的要
求,以及煮炉过程的安全措施,监测措施等。
4 煮炉工艺
4.1 煮炉用药及数量应符合锅炉安装和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无规定时对中低压工业锅炉
按下表配制:
煮炉加药量
加 药 量(kg/m3H2O)
药 品 名 称
氢氧化钠(NaOH)
铁锈较薄
铁锈较厚
3~4
磷酸三纳(Na3PO4.12H2
注:药品按 {bfb}的纯度计算。
4.2 无磷酸三钠时可用碳酸钠代替,数量为磷酸三钠的 1.5 倍。
4.3 可单独使用碳酸钠煮炉,数量为每吨水加 6 公斤。
对于蒸汽出口压力小于 9.8Mpa 的发电锅炉采用碱煮炉时,其加药量按每吨水加氢氧化钠
和磷酸三钠各 3~5 公升(按 {bfb}纯度)。
4.4 药品应配制成溶液加入锅内,配制时将药品用水调成 20%的浓度,搅拌均匀使xx
充分溶解,加药时应将炉内注入合格的除盐水或软化水至锅筒{zd1}水位处,再将配制的药一
次加入锅炉内,然后将水补到{zg}水位,注意防止锅水进入过热器内。
4.5 2.45Mpa 及以下的工业锅炉,煮炉时初期使压力达到工作压力的 20%左右,维持在 6~
18 小时,中期压力达到工作压力的 45%左右,维持 18~20 小时,后期压力保持在工作压力的
75%左右,维持 20~24 小时。
4.6 对额定蒸汽压力小于 9.8MPa 的中压锅炉采用碱煮炉时,煮炉时工作压力采用下列程
序。
4.6.1 锅炉点火升压 0~4 小时,压力 0~0.4MPa;
4.6.2 在 0.4MPa 左右压力下煮炉 16 小时,并热紧螺栓一遍。
4.6.3 在 1.0~1.5Mpa 压力下煮炉 20 小时,观察受热面各部分膨胀情况;
4.6.4 在 2.45MPa 压力下煮炉 24 小时,排汽量维持额定蒸发量的 10%~15%,观察受热
面各部分膨胀情况。
4.6.5 降压至 1.5MPa 进行锅炉炉水更换至合格约计 8 小时。
4.6.6 煮炉期间,应每隔 4 小时取样分析,对磷酸三钠和氢氧化钠浓度和 PH 值进行测定,
当炉水碱度低于 45 毫克当量/升时,应补充加药。
4.6.7 煮炉后期测定磷酸根含量若变化不大而趋于稳定时,煮炉工作方可结束,逐步换
水冲洗,换水冲洗时宜缓慢进行。忌炉水温度急骤下降。
4.6.8 煮炉完毕后,应xx锅筒、集箱内的沉积物,彻底清扫内部附着物和残渣。
4.15 对额定蒸汽压力大于等于 9.8MPa 的高压锅炉碱煮炉与锅炉化学酸洗同时进行。
5 煮炉合格的标准
5.1 锅筒、集箱内壁无油污。
5.2 擦去附着物金属表面无二次锈斑。
6 煮炉技术安全措施
6.1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及所使用的各种药剂的特性和急救方法,并作好自
身的防护。
6.2 搬运药剂和配制溶液应穿塑料或胶质围裙,戴胶皮手套和防护眼镜,严禁将药剂直
接投入水中,防止药液灼伤皮肤和损坏衣物。
6.3 煮炉现场应备安全灯,充足的照明、冲洗水源,急救药品和劳保用品。
6.4 煮炉时注意监视汽包水位,防止缺水,同时药液不得进入过热器内。
6.5 遇有下列情况必须立即停炉
6.5.1 水位降到警戒水位,给水后水位仍然下降;
6.5.2 满水、放水后仍然回不到正常水位;
6.5.3 炉膛熄火;
6.5.4 严重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其它异常情况。
6.6 煮炉应用合格的除盐水或软化水,补水后应及时加药以保持炉水药液浓度不低于 45
毫克当量/升。
6.7 未正常给水前,必须打开再循环阀门
6.8 在热紧螺丝和开关阀门时不得使用加长的手柄。
6.9 锅炉或管路当压力超过 0.3~0.4MPa 时,严禁再紧螺丝或在管路上进行修配工作。
6.10 现场配制 NaOH 溶液时,必须由经过培训的人员操作,且有化学人员监督。
6.11 现场加药地点应备有以下用品:
(1) 2%的硼酸液
(2) 红xx、纱面、药棉等。
(3) 2%的高锰酸钾
(4) 洗手用品
7 质量记录
碱煮炉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