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也作红杏遐想_美国风中秋叶的空间_百度空间
【随笔】也作红杏遐想 (此作2009刊于美国旧金山《星岛日报》)

叶绍翁之《游园不值》“应怜屐齿印苍苔,小扣柴扉久不开。 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 ”之所以流芳传颂,固然是{zh1}两句写得形象生动,想想一枝红杏探出墙头,其春色之艳跃然眼前,那种不言美自生美的春色,何等昂然?然而真正精妙的还是后人简约凝练的四字“红杏出墙”。

把女人喻作“红杏”,精致!把外遇描成“出墙”,含蓄!精致与含蓄混成美丽,融成新格,其意义非同凡响,亦为世人加倍注目,真可谓:游园不值诗倍值,红杏出墙意天成。我想这是诗人{jd1}意想不到的。百年之后,尚得现代人如此厚爱,叶绍翁应该是大喜过望吧?

当今社会,红杏出墙已非偶然,男女外遇渐见成风,那种从一而终,三贞四烈已成历史,这自然是现代性观念改变的写照,想深一些,恐怕这也是人性的自然表达。于男性说来,若有春色可观,自然驻足流连,若真有合缘红杏,自然手不自禁,虽然高墙壁立,故赏花者多,采花者少,但也难保有不怕事者,越过高墙;或有好事者,撞破围墙,只为一顾红颜,此为人性。于女性说来,红杏美,春的本色,岂不欲得人青睐?若真得异性青睐,自也春心漾动,情不自禁了。何惧高墙深锁?此亦为人性。

只是,世间上一切讲缘。所谓无缘不聚,潘金莲若不是落窗错击西门庆,或没有那道孽缘;若不是有吴越战争,也不会有范蠡和西施的情缘。可见若真有缘,是有缘千里来相会,缘来没法挡;若是无缘,隔墙不相逢,难免失之交臂,即使有好事者,死缠烂打,也未必能成其好事的。

我意简单,男女之事随缘,不刻意,莫强求。任缘分作主得矣。

网上回复朋友留言5-4-2010

回复rp云:多谢朋友来访,首先说明:我不是性解放鼓吹者,也不认同那种刻意的沾花惹草,只是对人性的某些追求予以充分理解。假如我们连人性自身的表达不敢认同,不能理解,那便也太过压抑人性了。对于现代人的许多追求也必然看不惯,并可能会陷于某种不自觉“深恶痛绝”的痛苦。很不值。
不怕坦言,我和太太是初恋婚,结婚30年了,家庭一直和谐稳定,我也从来不到“夜总会”溜达流连,在美国如此,会广州也如此,自可称干净清高。 可我对“红杏出墙”的社会现象看得很开,也很尊重人性的这种表现,我觉得感情这些东西很难说,不发生自己身上,自然可以鞭挞别人,假如自己有{yt}身陷其中,又作何解析?食色,性也!这就是我的个人态度。就像我从来不去夜总会,却不批评别人去夜总会,即使对那些“鸡”“鸭”的人群也一样予以高度尊重,这是她、他的个人选择,自然有他们的理由,别人应予尊重。
我很高兴你初来访问即坦陈己见,这是我喜欢的交流态度。否则个个都人云亦云,没有自己的见解,网上也没有了应有的色彩。握手!

网友读后精彩留言:

我很喜欢叶绍翁的《游园不值》,短短小诗,句句精彩。可后人的引申虽然辞藻很美,但其中的意义就不甚可爱。经秋叶君一解释,足以改变我不雅之印象。
“若有春色可观,自然驻足流连,若真有合缘红杏,自然手不自禁,虽然高墙壁立,故赏花者多,采花者少,但也难保有不怕事者,越过高墙;或有好事者,撞破围墙,只为一顾红颜,此为人性。于女性说来,红杏美,春的本色,岂不欲得人青睐?若真得异性青睐,自也春心漾动,情不自禁了。何惧高墙深锁?此亦为人性。”
这一段的论说,精辟之至。花红诱人,观花者自有情。美,人性所爱。自然不过。而如何去爱,各有其道。
但最终决定因果的,是缘。这又是更深一步的揭示。红杏究竟会不会落入那只手,有机缘的因素。由缘而生,由缘而止。
“当今社会,红杏出墙已非偶然,男女外遇已渐成风,那种从一而终,三贞四烈已成历史,这自然是现代性观念改变的写照,想深一些,恐怕这也是人性的自然表达。”
当今的男女关系,变得比历史上所没有的复杂多样的状态。这是社会和人性的发展的结果。“红杏出墙”这个词,也失去了部分意义吧。

《爱,不单纯;情,不简单!》作者 风中秋叶(临屏跟帖)

爱,原本简单,爱,原本单纯。母亲爱孩子,何其简单? 孩子爱母亲何其单纯?
我爱蓝天,我爱大海,那也是简单的爱,单纯的爱。爱是纯洁的。
可是,单身的男人或女人,爱上了单身女人或男人,便不简单了,也不单纯了。如果不是单身的男人或女人爱上了不是单身的女人或男人,便更不简单了,更也不单纯了。他们之间不简单的选择,不单纯的利益,何来简单与单纯?
爱,出情;情,自爱。爱情在一起,就没有了原来的简单和单纯。说的是:爱,只是付出,不求回报;情,只求真挚,不问后果;如真如此,岂不简单?现实里的爱,付出了,就盼望收回。哪怕付出了百分百,收回的是百分一,总也是期盼。生活里的情,即使真实,真挚,也离不了后果二字。一时的情,一夜的情,谈不上真。刻骨铭心的情,永远摆脱不了后果。这爱,这情,原来就没有那么轻易的简单,那么真正的单纯。
爱情如果真是甜蜜,如何有许多哭泣?爱情乃是苦涩的甜蜜,甜蜜里面蕴着苦涩。尝真了甜蜜里的苦涩,才知道了爱的甜蜜。苦苦追求的爱,多是无谓的痛苦。青春梦醒,原来一厢情愿的甜蜜背后就是无尽的苦涩。何谓两情相悦?那是两颗心的共鸣。那是情爱的基础!如你的爱没有共鸣,请不要抱怨你们的结合。你既爱他或她就预备了付出,付出了十分得到的也许只是一分。如果你仍觉着甜蜜,你就是幸福的!这是辛苦的幸福,苦涩的甜蜜。如你愿意承受这幸福的辛苦,真心欣赏这甜蜜的苦涩。那么恭喜你!你们将可以一生一世在一起!
已婚的人,无论男或女,心里总有一丝“红杏出墙”的奇思妙想。终究院里的墙,圈住了红杏春色,困住了本身的无限野性和无边秀色;终究外面的世界春色无限,有着惹人的新鲜,无尽的色彩。他们渴望更多自由的伸展,渴望更多的自由融合。这是人性之所在,不由你束绑。惟世界是平衡的,你的伸展,融合,也意味着他或她的伸展,融合。因为只有两性平衡,才可以产生平衡的伸展与融合。你愿意承受另一半的“红杏出墙”么?你愿意家庭有这样额外的“春色”?你愿意社会有自由的伸展与融合?
假如,你的答案是:“YES!”那么好吧,你自由了! 可是后果呢?这可不是你可以控制的,你也没有选择权!因为你已算择了承受一切可能的后果。
2007-7-21(读金老文,有感随笔)


25 2010-05-04 13:17 |
回复rp云:多谢朋友来访,首先说明:我不是性解放鼓吹者,也不认同那种刻意的沾花惹草,只是对人性的某些追求予以充分理解。假如我们连人性自身的表达不敢认同,不能理解,那便也太过压抑人性了。对于现代人的许多追求也必然看不惯,并可能会陷于某种不自觉“深恶痛绝”的痛苦。很不值。
不怕坦言,我和太太是初恋婚,结婚30年了,家庭一直和谐稳定,我也从来不到“夜总会”溜达流连,在美国如此,会广州也如此,自可称干净清高。 可我对“红杏出墙”的社会现象看得很开,也很尊重人性的这种表现,我觉得感情这些东西很难说,不发生自己身上,自然可以鞭挞别人,假如自己有{yt}身陷其中,又作何解析?食色,性也!这就是我的个人态度。就像我从来不去夜总会,却不批评别人去夜总会,即使对那些“鸡”“鸭”的人群也一样予以高度尊重,这是她、他的个人选择,自然有他们的理由,别人应予尊重。
我很高兴你初来访问即坦陈己见,这是我喜欢的交流态度。否则个个都人云亦云,没有自己的见解,网上也没有了应有的色彩。握手!
26 2010-05-04 14:58 |
老师,我非常了解您的为人,您每天“窝在”家里就是个好男人,否则,您早就天天以各种借口在外面忙碌了,我身边的事例很多,我也是一个很能理解婚外恋的人,我想万事皆有源头,或许是得不到来自配偶的温情,或是无法抗拒第三者的魅力。很多年前我有一个同事接连出轨,有的男孩比她小7、8岁,她把每一次外遇都说给我听,我在劝她“小心”、“适可而止”、“改邪归正”的同时,也很同情她,因为她的丈夫总是出国、出差,{zh1}邻居告密,被丈夫发现。别人都在背后骂她,只有我给她说几句“公道话”,末了别人指责我和这个女同事是“一丘之貉”,很生气。我想人都是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但还是要尽量控制,因为它不被社会、法律认可,也不被亲朋好友接受,会越滑越远,{zh1}受害的总是自己。很佩服老师有种豁达的眼光看待这个问题,我想如我们这样能够理解的人世界上并不多,他们有时自己不能自拔,希望有人能够理解。
27 2010-05-04 19:42 |
朋友,非常感谢你不吝笔墨,给我留下的两篇评论,你的意思我都理解了。
首先你误解了我的意思,我并没有说你是性解放的鼓吹者,也没有认为你是哪一类人,我想你是敏感了。你是主张尊重人性,要给予充分理解。我是主张要想着自己的承诺和责任,不要影响家庭,不要伤害自己爱过的人。我想你发表文章的本意就是要大家看的,也会欢迎别人有不同看法,不是这样吗?至于“红杏出墙”有多种情况,绿叶牡丹,所谈的“她”就有可同情之处。我认为,人性(人的七情六欲)是一个很复杂很大的课题,不能一概的说尊重与否。我记得阿里斯多得说过一段话:人在xxx的时候,是动物中的佼佼者,但是,当他与法律和正义隔绝之后,他便是动物中最坏的东西。
我们还是要去尊重那些被损害被抛弃者的人xx。
31 2010-05-04 23:48 |
我觉得什么事都要讲究一个公平,男人如果认为出轨不算什么,那么女人出墙也就不算什么了。夫妻双方,当一方不能满足另一方的精神或肉体的需求时,家庭矛盾便可能随时发生,这时,如果不能满足的一方在外面轻松地调节一下,这对家庭来说也未必不是一件好事,因此,男人既然可以出轨,那么女人也可以出墙。

不管男人或女人,对于出轨或不出轨,只是个人的选择,我们尊重不出轨者,但也不应鄙视出轨者,“我选择,我需要”,对此,我们无可厚非。当今的社会正处在东西文化相互渗透、相互交融的时期,如果我们还死死地固守着封建社会的那一套而不放,这就不是与时俱进了。

因此,我说:女人出墙是社会进步的一种表现。当然,那些以买身而谋求利益者不在此讨论范围之内。还有一种女人出墙是因为墙“太矮”。难怪张爱玲会说,女人不出墙,是因为受到的诱惑不够......
33 2010-05-05 05:02 |
回复meisa0417:上面一文原是我读网友文,临屏而写的跟帖,有网友提议独立出来成为一文,后来还被《星岛日报》刊用了。下面一段也是我的更贴,正好可以回复的跟帖。谢谢阅读并发表意见。

已婚的人,无论男或女,心里总有一丝“红杏出墙”的奇思妙想。终究院里的墙,圈住了红杏春色,困住了本身的无限野性和无边秀色;终究外面的世界春色无限,有着惹人的新鲜,无尽的色彩。他们渴望更多自由的伸展,渴望更多的自由融合。这是人性之所在,不由你束绑。惟世界是平衡的,你的伸展,融合,也意味着他或她的伸展,融合。因为只有两性平衡,才可以产生平衡的伸展与融合。你愿意承受另一半的“红杏出墙”么?你愿意家庭有这样额外的“春色”?你愿意社会有自由的伸展与融合?

假如,你的答案是:“YES!”那么好吧,你自由了! 可是后果呢?这可不是你可以控制的,你也没有选择权!因为你已算择了承受一切可能的后果。
34 2010-05-05 10:20 |
其实,婚外恋在任何社会都存在,只是在现代社会表现得更明显。因社会结构发生了变化,人际情感疏离以及人与自然的疏离,社交群体关系的不稳定,增加了人们的孤独感。而作为情感化的女性,这种孤独感会比男性更强烈。同时,随着社会财富和人类闲暇时间的增多,交流手段丰富,又为女性婚外恋,婚外寻求情感补偿提供了现实的可能性,因此现在女性婚外恋呈现得就更加明显。

红杏出墙是女性婚外寻求感情补偿,因此不能简单地从道德层面一概加以抨击。开放的现代社会,带来开放的性观念和婚姻家庭观念,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在这样的社会里,女性获得了更大自由、大胆追求个人高质量的情感生活和情感体验的权利。

出墙的女人有可能为自己的婚外情寻找托词,但从潜意识来看,都是在寻找一种婚姻中无法得到的情感补偿。当其在家庭婚姻中无法满足时,自然会红杏出墙在婚外寻求补偿。

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从道德层面抨击出墙的女人。只要当事人对自己的情感选择采取负责的态度,并将对社会和家庭的伤害降低到{zd1}限度,社会应该对此持比较宽容的态度。

但这并不说明我赞成搞婚外恋,我只是呼吁人们要对家庭承担起自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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