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某晚的行为我在这里深深,深深的向你们道歉。首先,我先说明一下。于四月的一晚,我们宿舍进来一小女孩。初步观察是不满18岁的高中小孩,只是不知道还读不读书了。聋哑,做推销的,以募捐的名义。然后,我“促成”了她的善举,听说是为学校做事的。
然后说一说我为什么要道歉。
{dy},我不该相信那个小女孩是聋哑。这个样子显得我太没见识了,连这都识破不了,我也太OUT了。我因该向室友A一样灵通,从她的手机开铃声里看出所谓的——她{jd1}是在装的。
第二,我不该把手伸向自己的口袋。这是承接在{dy}条基础上的,我成了大家口中的“二”。募捐这个词害人太深了,最近搞得大家都很敏感。都有点反感“八方有难,一方支援”的传统。致使大家将警惕都高度集中到这一次的我的“善举”上,我的室友A、B、C们,我错了,我不该在你们不断的暗示与明示下掏出自己的5块钱去买她两挂件饰品。
第三,我不该在干完善举后将手机号码给小女孩。我的亲们A、B、C,我真的不该将你们曾经遭受的“创伤”置之高阁而没将之进行到——深恶痛觉。我就不该在小女孩教会我几个诸如“谢谢”、“我喜欢你”的简单手语后,还死性不改的向人家要号码,要交朋友。附上:小女孩,是我害了你啊!将你涉入我的“爱恨情仇”里。
第四,我现在还不知道,暂存在室友A、B、C愤慨里。
{zh1},我只是做一次无谓、残喘式的挣扎。亲们,还记得那次A的被子在某个阳光明媚的午后,突然随风飘逝在你们的视线后,一女孩抱着沾满草的被子过来“完璧归赵”吗?
说完了这些,我有种很无力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