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城污水处理厂污水支管网施工、监理、管材采购招标
2010-05-04
招标编号:yxz-2010-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河南
受卢氏县自来水公司委托对卢氏县城污水处理工程污水支干管管材采购、工程施工、工程监理进行国内公开
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卢氏县城污水处理厂污水支管网工程已由河南省发改委豫发改城市[2005]80号文批准建设,业主
为卢氏县自来水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bfb},招标人为卢氏县自来水公司
,且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管材采购、工程施工、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支管网工程约2.5公里HDPE双壁波纹管采购(DN200—DN400详见招标文件)
2、工程施工:A、B、C三个标段
A标段柳林路、翰林路(解放路—靖华路段),长度约400米;
B标段文化路(西城建材市场—莘源路)长度约480米;
C标段莘源路(西沙河—西苑路)长度约590米。
3、工程施工监理:以上标段施工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强制性要求:
(1)管材供应商应具有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质检证书、经销商(代理商)证书的独立法人企业;
(2)工程施工标段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为相关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企业和建造师必须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各标段投标人应具有法人授权委托书。
(3)施工监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项目总监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师资质。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以上要求的有关证明、证件报名时均须出具原件(登记备查)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资格审查)。
有意的单位,请按上述要求携带有关证明、证件、营业执照、法人委托书、企业简介原件和2套复印件资料等
前来报名。
五、各投标人可对上述标段中的全部标段进行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是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5月4日——2010年5月7日(节假日除外)报名。招标文
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须邮寄另加手续费50元。有关
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领取时另行通知。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结止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项目负责人:宋 丹 蔡 洁
手 机:13121930956
电 话:010-59893732
传 真:010-59893738
邮 箱:bj_zbcg@126.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号
邮编:100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