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迹象都表明,炼油行业将被列入年底前将公布的新一批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中,这也意味着中国未来对成品油出口的限制,将更加严苛。
"从去年开始,政府内部就一直有一个呼声,希望能够禁止进口原油的加工贸易。"9月25日,中国石油和化工协会一位官员向本报记者表示,"由于各个主管政府部门之间存在不同意见,所以这一项一直没有得到落实。"
这位官员证实,今年以来,发改委、海关总署等部门加大了在加工贸易调整方面的研讨力度,而石化工业调控的重点,仍然将落在原油加工贸易。
成品油出口退税仍无限期暂停
由于新一轮加工贸易调控的重点在于"两高一资"(高污染、高能耗、资源型),炼油行业由于原油的紧缺,自是在劫难逃。
2005年,由于中国成品油与国际成品油市场存在较大价格倒挂,成品油出口增长迅速,导致国内成品油紧缺,广东等地一度出现"油荒"。从当年9月开始,相关部委一度采取了暂停汽油出口退税、暂停成品油加工贸易等一系列措施,并宣布从2006年元旦开始严格限制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成品油。
但是在2006年1月起恢复成品油出口退税后,国内外市场存在的价格差令成品油出口势头再趋强劲。有关部门不得不再次下发通知,自今年3月14日起,暂停车用汽油、航空汽油和石脑油的出口增值税退税政策。这一次,通知没有说明暂停期限。
出口退税的下调显然取得了效果,根据海关统计,今年1~7月中国成品油出口为712万吨,同比下降了19.3%。
正是在这一情况下,在9月14日公布的<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和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通知>中,没有涉及到石油类产品的出口退税调整。
但是,按照现行办法,一旦成品油出口退税解封,汽油和石脑油仍然将分别享有高达11%和13%的出口退税。据此前统计,中石油和中石化每年仅仅从成品油出口退税中,就可获得上百亿利润。
前述官员表示,"现在国内有很多意见,认为应该把短缺资源尽量留在国内,不应该再为赚钱而大量出口成品油。但是企业也提出了自己的观点,认为目前炼油企业客观存在庞大的加工能力,如果取消加工贸易,国内又没有充足原料,就会造成大量加工能力闲置。"
据了解,虽然国家去年底宣布了对原油加工贸易的"严格控制"。但是在出口退税没有恢复的情况下,通过加工贸易和保税仓进出口成品油的贸易方式仍然发展较快。
本轮调整仍是结构调整
炼油并不是惟一一个将在年底前接受考验的行业,按照记者目前了解到的信息,冶金、造纸、冶炼、酿造、重化行业都将被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而纺织服装、制鞋、箱包、家具、塑料等也将被列入"限制类"。一位省级地方商务官员向本报记者表示,新一轮的调控甚至还可能会影响到IT、机电等国家鼓励的行业发展。
因此,在收到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整草案之后,不少行业协会和地方政府都表达了反对或者保留的意见。炼油行业则通过行业协会表示希望"继续保留一部分加工贸易,以保持企业经营的灵活性,不致使大量加工能力空置"。
9月26日,商务部部长助理黄海对本报记者否认了加工贸易调整可能影响中国外贸基本面的传言。
"我们觉得不会存在这个问题。"黄海说,"加工贸易调整这几年一直在进行,产业目录不断进行调整,所以这次调整应该也不会产生大问题。当然这可能会对一些地方的进出口贸易额产生影响,但是国务院早就明确,严禁给地方下进出口、GDP等指标,所以地方政府应该更多从科学发展观的角度来看待加工贸易。"
黄海表示,中国并不是要限制加工贸易,因为加工贸易仍然是中国外贸的主要形式,同时也是吸取劳动力就业的主要方式。
因此,黄海表示,国家对于高附加值的加工贸易仍然将继续鼓励。他同时否认了本轮加工贸易是中国减少外贸顺差的一揽子政策中一部分的说法,"调整还是重在提高中国外贸的水平和档次、调整结构方面。"
黄海说:"如果仅仅依靠加工贸易调整,对减少外贸顺差不会起到很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