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抗震一般规定
容积为100m3及100m3以上的, 。应进行抗震鉴定和抗震验算。经抗震验算 壁厚度不足者,应采取加固措施。容积小于100m3的储罐 贮罐(不包括酸罐和剧毒物料 ),除严重腐蚀者外,可不进行抗震鉴定与验算。酸罐和剧毒物料,应对 罐壁和焊缝进行鉴定。
重要部位的焊缝,如 罐壁焊缝, 罐壁和 罐底的联接角焊缝,浮船底板、顶板和浮船边缘的联结焊缝应饱满、不应有渗漏、裂纹等缺陷。
浮顶 的浮船底板或边缘板腐蚀后的厚度应不小于设计厚度的80%,否则应对浮顶进行抗震验算以确定是否采取加强措施。
浮顶与 罐壁间的联结件(如导向装置,转动浮梯等),应联接可靠,接触良好。
的各种附件,如 顶的呼吸阀、阻火器、透光孔盖,量油孔盖等应联接牢靠。
应有良好的静电接地装置。浮顶、转动浮梯和 罐间应导电良好。
储存易燃物料的浮顶 、其液面至 壁顶部的距离,当直径小于或等于30.0m时,不应小于1.2m,当 直径大于30.0m时,不应小于1.5m。
地震时应保证导向管和浮顶不被卡死。
摘自常压立式抗震鉴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