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满公路绥芬河至牡丹江段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环保及景观工程专项设计招标 ...

绥满公路绥芬河至牡丹江段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环保及景观工程专项设计招标

2010-05-04 14:37:45 阅读3 评论0 字号:

绥满公路绥芬河至牡丹江段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环保及景观工程专项设计招标

联系人:杨开
电话:010-58684308/13121373850
Email:ykai666@126.com
招标编号:ST-10006
开标时间:2010-06-08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黑龙江
1.绥满公路绥芬河至牡丹江段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已获交通运输部批准建设(交公路发[2009]70号)。资金来源为国内银行xx、交通运输部补贴、省自筹。现决定对绥满公路绥芬河至牡丹江段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环保及景观工程专项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环保及景观工程专项设计招标分2个合同段,主要工作内容和合同段划分情况如下表所示。
标段编号  起讫桩号  里程(Km)  工作内容
LS1 绥芬河至兴源段K1+171 – K90+511  89.34   互通区、分离立交引道、中央分隔带、边坡、排水设施、声环境保护、水环境保护以及服务区、收费站、取弃土场、征地界碑内的景观设计
LS2  兴源至牡丹江段K88+700- K167+424  78.724 互通区、分离立交引道、中央分隔带、边坡、排水设施、声环境保护、水环境保护以及服务区、收费站、取弃土场、征地界碑内的景观设计。
 注:K90+511=K88+700
3.设计周期初步安排
(1) 自签订合同协议书之日起7日内向招标人提交方案。
(2) 设计文件: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3)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至竣工验收。
4. 凡具有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生态)资质 或 风景园林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单位,均可对本次设计提出密封投标。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5. 具备上述条件者,可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授权书(购买人为法定代表人除外)、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彩色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彩色印件)于2010年5月4日---5月10日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 分,下午12时30分至1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6.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
7.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8日10时递交,开标仪式随即进行。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


联系人:杨开
电话:010-58684308/13121373850
Email:ykai66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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