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畏权势 仗义执言的王城律师_王城律师_新浪博客

因卧铺不卖短途,“铁老大”成被告

三上洛阳赔礼道歉,案件和解结案

安报记者郭富昌通讯员新河   记者从法院获悉,因不服铁路运输部门不卖近途卧铺票,王城律师事务所张水山律师以该条款属于“霸王条款”为由将武汉铁路局和汉口火车站诉至涧西区人民法院。……社会需要更多的人来参与涉及公众利益的“公益诉讼”。张水山律师起诉的主要理由有三:1、“硬卧只卖西安以远”,是典型的利用自身垄断地位制定的 “霸王条款”,该条款违背了订立合同应遵循的自愿原则、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2、“硬卧只卖西安以远”是被告利用自身垄断地位制定的侵害消费者利益的格式条款,该条款因加重对方主要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而无效。……3、借此公益诉讼,督促相关部门完善铁路卧铺票制度,维护广大旅客的合法权益。

和解结案  ……被告三次从武汉来到洛阳找原告和解,双方经过多次协商,已达成和解协议书,被告已退还了原告的卧铺票款,补偿了原告的诉讼费用损失,给原告进行了诚恳的道歉,对原告提起的公益诉讼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进行了多项旨在满足旅客卧铺票多种需求的改进措施,对牵涉到全铁路系统的改进措施,已逐级上报请求铁道部统一妥善解决,……

河南科技大学文法学院院长杨连专说,中短途旅客中的老人、残疾人、孕妇和带婴幼儿的妇女等也是需要卧铺的,他们的权益是受法律特殊保护的,铁路部门的做法是有违《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另外,中短途旅客多出钱购买卧铺票后,未使用区间的卧铺处理存在很多管理漏洞。…….本报将继续关注案件的审理情况。

河南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刘采灵认为:“公平正义就是要尊重每个人,维护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追求公平正义是我们法治社会之必须,在中国,每一个个体权利都应该受到法律保护,公益诉讼是维权者与强势群体之间的博弈。在我国,公益诉讼的力量在逐渐显现出来,小人物的大行动正改变着垄断行业的霸权地位。…..

洛阳理工学院博士卜晓颖建议:公益诉讼诉讼主体资格应该放宽,公益诉讼诉讼请求应该放宽,这样可以起诉预防公益危害的发生。公益诉讼制度体现着民主的精神,标志着法治的进步,是公民有序参与法制建设和社会管理的一条有效途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手段。我们期待着《民事诉讼法修改建议稿》中有关公益诉讼制度的规定能够在进一步完善的基础上早日成为国家的法律,使公众不再面对着受损的社会公益而徒唤奈何。

汽油添加的诉讼 本报密切关注

本报讯(记者 刘成武)近日,涧西区人民法院向一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河南王城律师事务所、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洛阳石油分公司发出了11月28日上午8:30开庭的传票。这起案件被原告河南王城律师事务所称为“公益诉讼”,由于它涉及众多汽车司机的加油问题而备受关注,一些媒体早早进行关注和报道。
     律师:不合理,我告你   今年5月14日,原告指派张水山、崔瑞国两位律师开车出差办案,在加93#汽油时却被额外加了“汽油添加剂2.44元”,原告在诉状中说,被告强制搭配销售汽油添加剂的行为是违法的。首先,违反自愿原则。……其次,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再次,侵犯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zh1},被告的告示内容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内容无效。…… 加油站的做法是否合适、完善?法院是否会支持原告的诉求?这桩和广大消费者利益攸关的案件最终结果如何,本报将密切关注。(本案开庭后2个多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文在全国范围内停止往汽油里加入添加剂。)

将车停在“不是规定停放点,也不是禁停点”

的某单位门口被罚款一律师状告市交警四大队

本报讯(记者刘成武)昨日从涧西区人民法院获悉:本部设在洛阳的河南王城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状告市交警四大队乱罚款一案,已由涧西区人民法院立案。法院已向被告交警四大队寄出了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举证通知等法律文书,案件初步定于本月底开庭。

王城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张水山诉称,7月16日上午,张水山驾驶该所轿车到老城区人民法院办案,该法院不让外来车辆进入院内,而法院大门附近又没有交警划定车位,他就像往常一样把车停在法院大门外。张水山说,…… 当日9时许,张水山从法院出来,发现汽车上夹着一张交警四大队的交通违法通知单 ……原告说,法律对老百姓的要求是“法无禁止即自由”,对执法交警的要求则是“法无授权不得为”。……原告诉称,老城区人民法院门口既不是规定的停车地点,也不是禁止停车的地点,所以这地方只要其所有者和合法管理者不干涉,司机就可以停车,原告并没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交警队的行为显属滥用职权、乱罚款,请求法院依法撤销410304-04055039号处罚决定书,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用,维护原告的停车权利。……另外,原告将此案定性为公益诉讼,希望通过此诉讼引起公众对有关问题的关注和讨论,督促有关部门完善停车管理制度。

因不服加油站对“油票过期作废”的单方面规定

张水山打起“公益官司”

本报讯(记者张亚武/刘成武)因为价值100多元的加油票“过期作废”,加油票持有人王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水山把中国石化公司洛阳石油分公司告上法庭。……

原告张水山是河南王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水山认为,顾客购买了石油分公司的加油票,就等于购买了公司的汽油并免费存放在其加油站,顾客什么时间需要加油,加油站应该按要求加油。石油分公司虽然在油票注有“2000年当年有效”字样,但并未注明兑换期限,因此顾客有权随时去兑换新加油票或按兑换时的价格折价退还购油款。同时,石油分公司规定“过期作废”是单方加重消费者负担的行为,依法属于无效。张水山说,这个官司是个典型的“公益诉讼”他为此付出的精力和财力肯定要比加油票的价值多,但为了让单方规定不合理要求的单位改变服务意识,让全体消费者的利益切实得到保障,他宁可将官司打到底。……最终,双方庭下达成和解协议:原告撤诉;被告将原告51升加油券全部兑换成有效加油券,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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