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华鑫2×12MW生物质能热电工程施工监理
开标时间:2010-05-22
所属地区:内蒙古
新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华鑫2×12MW生物质能热电联产工程示范项目已经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发改能源字【2009】2758号”文核准批复。为加快工程建设,受委托,对本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施工、监理及三大主机(锅炉、汽轮机以及发电机组)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
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华鑫2×12MW生物质能热电联产工程示范项目。
二、工程概况及资金来源
1. 工程概况
新建五原县华鑫2×12MW生物质能热电联产工程示范项目位于内蒙古五原县西部塔尔湖镇春光村的荒地,系由华鑫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筹建的以农作物秸秆为燃料的热电联产项目,是落实国家可再生能源政策、利用秸秆(属生物质能)发电的一项示范性项目。
本工程建设2×75吨/时机械炉排生物质焚烧炉,配2×12MW抽汽供热机组,2×15MW发电机。主要燃用葵花秸秆,辅之以玉米、小麦秸秆。
2.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与银行xx。
三、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华鑫2×12MW生物质能热电联产工程示范项目实施性勘查和设计、工程施工、监理以及2×75吨/时机械炉排生物质焚烧炉、2×12MW抽汽供热机组、2×15MW发电机招标。
四、本次招标标包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四个部分。
五、招标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及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批复意见,本次招标在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
六、招标标的成果提交要求
1.勘查及设计:2010年6月15日前提交主要设备、施工、物资材料招标所需设计资料;2010年6月30日提供施工图,保证施工全面顺利进行。
2.设备:随招标文件提供产品样本;中标后7日内提供基础图及平面布置图。
七、合格的投标人条件
本次招标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须满足下述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5.在最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违法和不良记录;
6.必须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和履约能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勘察设计单位具有相关勘察设计能力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厂设计乙级及以上、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
8.勘察设计单位具有进行相同类型和同规模及以上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的经验和业绩以及专业人员和组织实施的能力;
9.施工企业必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10. 工程监理单位必须具备工程监理企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11.设备制造商必须具备投标设备的生产许可证、行业认证及产品鉴定证明;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招标工作主要日程安排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0年5月3日至2010年5月7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
2. 招标文件售价: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贰仟元整(2000.00元),其它每套人民币 壹仟元整(100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 招标文件如需邮购,另加邮购手续费(含邮费)100元。
4.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进行现场考察。
5.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在2010年5月22日上午9:00时前密封递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证件在开标会之前签到。
九、本公告出现的时间为北京时间,如上述公告内容有变化,招标人将及时发布变更公告。
联系人: 冯 涛
电话:13269888199 010-58688286
传真:010-58688286
E-mail:fengtao885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