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象山港公路大桥及接线工程钢箱梁、钢锚箱制作及监理招标

宁波象山港公路大桥及接线工程钢箱梁、钢锚箱制作及监理招标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水利桥梁
所属地区:浙江
 
1.招标条件
宁波象山港公路大桥及接线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交运[2008]2178号文批准建设,受托现对该项目钢箱梁、钢锚箱制作(第10标段)及监理(第J6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鄞州区云龙镇,与宁波绕城高速公路云龙枢纽互通立交相接,起点桩号K0+723,向南经鄞州区栎斜、管江、里蔡,在横山码头和西泽码头西侧以桥梁方式跨越象山港海域,经象山县小蔚庄、大斜桥、黄避岙,过白墩港、洋北,止于戴港,终点桩号K46+911,暂接省道38线,全长46.929公里。其中,象山港公路大桥总长约6.7公里(跨海大桥),两岸接线长40.3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标准路基宽度为26米,象山港大桥的桥面宽度为25.5米。象山港公路大桥主桥为双塔双索面钢箱梁斜拉桥,桥跨布置为82+262+688+262+82m。
主桥钢箱梁段为大型薄板焊接钢结构,其外廓尺寸为:梁高3.50m(桥梁中线线处箱内内轮廓),主梁全宽34.0m(含风嘴处),梁段长度5.0~15.0m,全桥共计99个梁段,{zd0}吊重约247t。钢箱梁钢材共约22403t,主要钢材采用Q345D,外腹板采用Q345DZ15。
索塔钢锚箱为斜拉索锚固结构,设置在上塔柱中。塔柱第4~22号斜拉索锚固在钢锚箱上。钢锚箱分底座及4~22号索对应的钢锚箱,共计20节,节段之间采用高强螺栓连接,钢锚箱最小节段高1.05m,{zd0}节段高4.40m,总高度为56.55m。钢锚箱最小节段11t,{zd0}节段重36t。钢锚箱钢材共约1098t,主要钢材采用Q345D,侧面拉板采用Q345DZ15。
本次招标范围为宁波象山港公路大桥及接线工程钢箱梁、钢锚箱制作(第10标段),钢锚箱、钢箱梁制作监理(第J6标段),各标段主要内容如下:
(1)第10标段
a、主要工作内容:
钢箱梁(含检查车)和钢锚箱制作钢板等材料的生产、采购;钢箱梁、钢锚箱单元件制作(含工厂涂装及零配件)、钢箱梁节段、检查车的制作、预拼装、涂装、验收、保管及将钢箱梁节段及临时匹配件和钢锚箱在监理人规定时间内运至桥位区域监理人指定的位置,配合主桥承包人按设计要求进行钢箱梁吊装;负责完成钢箱梁内xx系统的采购、设计、安装、调试、试运转、维护等;负责完成钢箱梁、钢锚箱的工地连接与最终涂装及相关桥面系附属设施;交通工程、景观工程、航标工程、机电工程等的预留预埋,并为交通工程、景观工程、航标工程、机电工程和桥面铺装施工、桥梁动静载试验等提供协助和便利条件等。
b、工期要求:
预计工期:22个月;预计开工时间2010年7月,主塔钢锚箱预计应于2011年3月完成首轮预拼装并提供底座及首段,于2011年7月底前完成制作;钢箱梁预计应于2011年6月提供NT0、NA1、NJ1块,2011年12月底完成全部制作。钢箱梁、钢锚箱制作、运输、连接等应满足现场施工进度计划及其调整计划的要求。
(2)J6标段:
宁波象山港公路大桥及接线工程钢箱梁、钢锚箱制作监理。预计监理服务期46个月,其中施工期监理2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第10标段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可以以联合体的方式参加投标,但应满足下述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须由一个国内钢箱梁、钢锚箱制作单位和一个国内钢板生产单位组成,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钢箱梁、钢锚箱制作单位。同一个单位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且不得再以其他任何方式再次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与其相关的投标均按废标处理。
(2)钢箱梁、钢锚箱制作单位应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有国内桥梁工程钢箱梁制作工程业绩。
(3)钢板生产单位应具有钢板生产和供应能力,且钢板年生产能力不低于100万吨。
3.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如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上述要求。
3.3 若联合体中标,发包人将分别直接向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支付合同款项。
(2)J6标段
3.1投标人应具备部级核发的甲级监理资质,且自2001年1月1日以来独立承担过国内斜拉桥或悬索桥或拱桥的钢结构制作的监理单位均可参加监理标段的投标。
3.2本次监理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于2010年4月30日至2010年5月7日(法定公休日除外)9:00~11:30、14:00~16:30(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如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要求办理。
4.2 第10标段招标文件每本售价1000元,J6标段招标文件每本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时间和地点如下: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0年5月7日16:00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7日10:00,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送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本人身份证准时出席。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详细信息请咨询:
联系人: 曹富国  和锋

联系电话(Tel.):+86 010-63835786/ +86 010-51113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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