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右手犯罪 这是一起盗窃案。 辩护律师说:“被告人只是把右手伸进窗户偷了几件东西而已。他的右手不等于他整个人,怎么能因为一只右手犯了罪而惩罚整个人呢?” 法官{zh1}判决:“辩护意见有理,予以采纳。判决被告人的右手一年徒刑。被告人是否随右手一起入狱,由他自己决定。” 律师飞快地帮被告人把装在右臂上的木制假手卸下来交给法官,然后拉着只有一只手的被告人扬长而去。 2、请个律师 法官对被告说:“你真是太笨了,撒谎都不会,你编的故事谁也不会相信。” 被告问:“那怎么办?” 法官对被告说:“去请个律师教教你。” 评论:指数为九。这个笑话比较意外,一是法官教被告撒谎,在美国任何人在法庭做伪证,都会受到处罚,证人在做证之前要宣誓不做伪证;二是法官推荐律师,在法官看来律师是很专业的骗子。其实在美国,律师说谎是一项出色的业务技能之一,一个不会撒谎的律师不是好律师,但是因为撒谎被处罚的律师又是愚蠢的。律师就有这样的能力,撒谎但是又没有给别人把柄。因此,律师在美国被看作骗子的职业,这个职业流行谎言和欺骗。而且美国的司法制度也孕育这样奇怪的文化,他是美国以程序和证据为主的司法文化的必然结果,很多真实被程序和证据过滤了,{zh1}法官认定的事实可能和实际情况千差万别。这个笑话,就是美国司法文化和美国公民个人生活之间存在差异的真实写照。 3、程序问题 公诉人问证人;“你刚才说案发那天你去拜访了被告,那么他说了什么?” “反对!”辩护律师说:“提问不符合程序!” 接着,公诉人和律师就这句提问是否符合程序的问题辩论了足足一个小时,{zh1}法官裁决:反对无效,证人必须回答这个提问。 证人答:“没说什么,当时他不在家。” 评论:指数为八。这个笑话可笑之处是律师和公诉人对抗一个小时,{zh1}发现是没有价值的。这个笑话反映了美国在刑事案件中律师和公诉人的对抗,互相是平等的,双方之间都是依据证据和程序来实现自己的诉讼目标。在美国根据程序禁止提问或者特定的提问,是很普遍的诉讼现象。 4、自动退出 一位法官刚判完一件离婚案下班回家,看见自己的妻子与一位律师亲热地谈情说爱,一时怒不可遏,冲上去要和律师决斗。 律师说:“你我都不想死,要不这样好了,我们双方都朝天花板开枪,然后同时倒地装死,看你妻子跑向哪个,另一个就得自动退出。” 法官一想,也好,就同意了律师的建议。 枪声响后,只听见法官的妻子跑向衣柜,说:“亲爱的,快出来吧,他们两个都死了。” 5、说谎 某律师在看守所开导当事人——一个十六岁的少年诈骗犯:“你这么小年纪就说谎话,搞诈骗,实在不应该,要知道我在你这个年纪是从来不说谎的。” 少年犯:“那么您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说谎的?” 律师:“在我当律师以后”。 6、正义取胜 一个律师刚刚打赢了一场重大官司,便立刻给他的委托人打电报:“正义已经取胜。” 委托人立即十分火急地回电:“立即上诉!” 7、终于明白 在律师竭尽全力的辩护下,被告人终于被宣布无罪释放。 在法院门口,律师问被告人:“你已经获得释放,我们即将分手了。现在请你{zh1}向我说实话,你是否真的犯了罪?” 被告人回答:“律师先生,当我在法庭上听到你为我作精彩的辩护时,我刚刚明白,我原来是清白的。” 8、咨询收费 一个肉店老板在路上碰见了他想去找的律师。他问道:“如果一只狗偷吃了别人的东西,那么这只狗的主人是不是要替自己的狗赔钱?” 律师回答:“那是当然的了。” 肉店老板:“你讲话算数吗?” “当然!我是专门从事诉讼的律师,我讲话是有法律依据的。” “那么,请你付给我十块钱吧,因为你的狗偷吃了我的一块肉。” 律师笑道:“好,我同意。但是,你要知道,我是律师,凡是向我咨询每次收费二十块钱,所以你必须先付给我二十块钱,扣除我赔偿你的十块钱之后,你还应付给我十块钱。” 9、好奇心 法庭准备正式开庭审判xx犯吉米,可是他的律师因故没有来。 法官:“吉米,你的律师没有来,你要等他吗?” 吉米:“是的!法官先生。” 法官:“你是在作案现场被抓住的!对罪行也供认不讳,你等他有什么用,他还能说什么呢?” 吉米:“我也很奇怪,所以特别想听听他到底会说点什么。” 10、得来不易 被告人向他的辩护律师许诺说:“如果你有本事使我可以只蹲半年监狱,那么你将得到额外的一千块钱酬金。” 被告人如愿以偿。 律师一边收钱一边说:“这可真是棘手的活,本来法官们想判无罪释放。” 11、酩酊大醉 逮捕被告的警员作证称,他索阅驾驶执照时,被告在车上的手套箱里找了很久很久。 被控酒醉开车者的律师问的问题很中肯。“当时车里是不是很暗,手套箱里是不是塞了许多东西?”律师问。 “是的。” “他摸索了大约多久?” “可能有五分钟。”警员道。 “好,”律师道,“你是否认为在又黑又乱的手套箱里找一小张纸片而花费了五分钟时间非常奇怪?” “是的,”警员答,“当时他在我的警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