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港发电厂1、2号机汽机监视系统探头改造招标
2010-04-30 10:18:39
招标编号:SGE-2010-101072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天津
1. 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
天津大港发电厂1、2号机汽机监视系统探头改造项目(招标编号: SGE-2010-101072)提交密封的的有竞争性的投
标文件。
招标范围:
1、2号机汽机监视系统探头改造项目。本次改造使用本特利3300/3500系列传感器、延伸缆、前置器更换现有
的传感器、延伸缆、前置器,不使用其它品牌的产品。
汽轮机1X、1Y、2X、2Y、3X、3Y、4X、4Y、5X、5Y、6X、6Y等轴振探头、前置器、延伸缆、支架的供货、安装
、调试。
汽轮机轴向位移PS1、PS2、PS3等探头、前置器、延伸缆、支架的供货、安装、调试。
汽轮机高低压缸胀差HD1、HD2、LD1、LD2探头、前置器、延伸缆、支架的供货、安装、调试。
汽轮机偏心、键相、转速1、转速2、转速3等探头、前置器、延伸缆、支架的供货、安装、调试。
汽轮机总膨胀传感器、变送器的供货、安装、调试。
工期/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设备制造以保证现场改造工作。工程进度须满足改造的总体进度安排。
2.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有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
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4)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资质条件。
(7)投标人产品应在相同容量机组或相似条件下的两个电厂成功运行经验,且已证明安全可靠。须提供有效
的业绩证明文件。
(8)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本特利公司针对本项目设备的代理授权书。
3.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4月30 日起至2010年5月7日止,每天上午 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北京时间),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同时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如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
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4. 如果投标人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投标人按如上地址和帐户汇款(购招标文件款500元人民币和
100元人民币邮寄费),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传真中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收件人的联
系方式(单位名称、详细地址、邮编、收件人姓名、电话、传真、手机和电子信箱)。收到该传真后,招标代理
机构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同时也将把纸质招标文件邮寄给投标人,但对邮寄途中的遗失不承
担责任。
5. 截标时间: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2010年 5 月 13 日10:00(北京时间)之前交。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
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10年 5月 13 日10:00,在上述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项目负责人:宋 丹 蔡 洁
手 机:13121930956
电 话:010-59893732
传 真:010-59893738
邮 箱: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号
邮编:100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