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即只征收70%的税额,其实际税率为14%。
(四)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20000元的 20 0 2 超过20000-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 3 超过5000元的部分 40 7000 注:本表所称“每次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每次收入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时)或者减除20%的费用(每次收入额超过4000元时)后的余额。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税率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自2007年8月15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减按5%的比例税率执行。自2008年10月9日(含)起,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个人所得税。自2008年3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注:本表所称“每次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每次收入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时)或者减除20%的费用(每次收入额超过4000元时)后的余额。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税率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自2007年8月15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减按5%的比例税率执行。自2008年10月9日(含)起,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个人所得税。自2008年3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附: (打开连接,如下图,选择收入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