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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与情妇

王先金 主编

1-1 陈希同和他的“五朵金花”(2)

勾搭上小姨子

陈希同的夫人叫淮南(化名)。她与陈希同共同生活了几十年,并为他生育和抚养了两个儿子——长子陈小希,次子陈小同。淮南的妹妹叫淮北(化名),姐妹俩都长得很漂亮,只是淮北的个子不太高,但却十分丰满。从她与她姐夫陈希同相识的那天起,似乎就已经注定她日后的凄惨命运。用她姐姐淮南的话说:“他虽然与我结了婚,但真正爱恋的却是妹妹淮北。”(以下为淮南的回忆)

有一次,陈希同对我说:“你妹妹不算漂亮,可很有个性,气质高雅。这样的女孩子很招人怜爱,不能再让淮北回兵团受罪了……”我问他那怎么办,他想了想说:“我托人把她的关系转到昌平县十三陵公社,以后再找机会安排个工作。”

夜里,希同对我殷勤备至,不断地嘘寒问暖。后来我就在那种貌似温馨的气氛中睡着了。早晨醒来时,希同已不知去向。我懒洋洋地伸出手臂随意翻动着床柜上的杂志,发现{zd2}下有一本像册,翻开来才发现我不在的这段时间里,希同居然新添了不少摄影大作。就在我不经意地翻动他那些新作的时候,突然有一张照片从他笔记本里掉下来。我睁大眼睛看了又看,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照片上,我的丈夫几乎裸着身子躺在沙滩上晒太阳,只是他身边多了一个拥着他的女人,也穿着一件泳衣。

当然,这个女人就是我的妹妹淮北。这时我恍然大悟:我真笨啊。

后来,家里便立刻爆发了一次可怕的战争。

后来淮北就离家出走了,她自己一个人去十三陵公社落户了。

三个月后,陈希同正式接到了任命,升任北京市副市长。

一切都只能由我的妥协来结束。父母出于对家庭名誉和陈希同政治前途的考虑,苦苦劝我不要离婚,而且还要做到家丑不外扬,想想还有两个已经长大的孩子,我似乎别无选择。

实际上,这两年中我一直在有意无意中想念着妹妹淮北。我在内心深处早已原谅了妹妹。相反,我却永远不能原谅我的丈夫。

陈希同在河北廊坊的一个四合院里被软禁。闲着没事,他曾细细品味了《红楼梦》里的“好了歌”:“世上都说做官好,只有美女忘不了,在位时分群芳拥,下台墙推众人倒。”在他下台后他所占有的每一个美丽的女人,几乎都应了这句歌谣。当然,也包括还没有出场的女模特杨梅(化名)和歌厅小姐浪浪(化名)。这些美丽的女人中,有的不仅向检察机关交待了与他之间的经济问题,而且,把与他在床上的姿势和动作也交待得一清二楚。

为了和更多年轻漂亮女人幽会,陈希同纵容和指使王宝森挪用3521万巨款,在郊外建了两栋别墅,他把自己的那栋别墅戏称为“野味斋”。

在“野味斋”,陈希同{dy}个猎取“野味”的女人叫杨梅。从肉体上来说,陈希同不得不承认杨梅是一个xx的尤物。他在百忙之中经常挤出时间,到“野味斋”跟杨梅聚会。

陈希同在事发后,杨梅突然失踪了。她是在陈希同软硬兼施的压力下出走的。临行前,陈希同给了她20万元钱。

陈希同以为,她永远不会再回来,没有想到两年后杨梅又回到了北京市,她回来就被拘捕了。她把在“野味斋”所发生的一切,如实向检察机关做了交待。

隐姓埋名的浪浪

另一个美少女是西直门立交桥下一家歌舞xxx的浪浪,是属于那种能引起任何男人强烈性冲动的尤物。王宝森为了讨好主子,灵机一动,让司机到西直门歌舞xxx,把浪浪接来。陈希同一见顿时来了精神。两人尽兴后,浪浪趁机说她有一个表哥在701厂上班,想到机关弄个小科长什么的当当,陈希同点点头说,那还不是一句话的事,看你以后怎么表现了。浪浪听后喜出望外,两人从此结下了不解之缘……

陈希同被捕后,浪浪隐姓埋名回到了哈尔滨,再也没有回来。(中华网 梁子)

共和国{dy}大案:陈希同案

牵涉人员

案情分析

现年六十七岁的陈希同因涉及中共主政以来{zd0}的贪污,於九五年四月被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并依法逮捕。当年与陈共事的原北京市委和市政府多名高级官员,以及他的儿子陈小同早就以贪污、受贿等罪名被判刑入狱,唯有他因牵连既高且广而拖延至今年六月初才被正式起诉。

九五年四月四日,北京市副市长王宝森xx;同年四月二十六日,北京市市委书记陈希同为事件引咎辞职,揭开了这宗由江苏无锡市十亿元非法集资案带出、涉及中共高层的「陈希同案」。

七中全会列陈希同四大罪状

{zg}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思卿於今年叁月十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人大会议上宣布,将以贪污、渎职罪对陈希同提出公诉。此後,{zg}人民检察院曾向北京市人大代表团介绍陈希同案的案情,并初步谈到了可能对陈希同宣布的刑期。

中共於去年九月经十四届七中全会通过对陈希同作出开除党籍的处分。当时的中纪委列出陈希同的罪状有四点:

●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侵吞大量贵重物品;

●腐化堕落,大量挥霍公款;

●利用职权支持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等经商,谋取非法利益;

●严重失职,对王宝森违法犯罪活动负有重大责任。

●陈希同案何故难结●

陈希同案一拖三年,未能结案,原因何在?中共高层对陈案如何定性,如何量刑,是公开宣判,是闭门栽决,都有激烈争议。既怕判重了使党受「内伤」,又怕拖久了社会反响强烈。真是何止两难!实乃千难万难!

一九九五年四月上旬,北京市副市长王宝森xx,事态迅速扩大,进而牵连出陈希同。到了四月十五日,中共以迅雷不及掩耳的段,将陈希同削职软禁。四月二十九日,中共中央书记处授权新华通讯社对外播发了一条简短的消息:中共中央鉴于陈希同对不宝森xx一案有著不可推卸的责任,决定接受其引咎辞职的请求,并任命尉健行为中共北京市委书记。

自此,陈希同正式下台,北京市委、市政府改组,涉及王宝胜案件的重要嫌犯(包括陈希同之子陈小同)二十二人被捕。

接著,一九九五年九月,中共在十四届五中全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陈希同同志问题的审查报告》,撤去陈希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的职务,建议按照法律程序,罢象陈希同全国人代表的职务,并对他的问题继续进行审查。

陈希同的审查,整整拖了二年多,到了一九九七年九月举行的十四届七中全会的公报上,才提到:「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陈希同问题的审查报告」,并宣布「开除陈希同党籍,检察机关已对其依法立案侦查」。

这就意味著陈希同已经交由检察、司法部门对其依法进行审理,追究其刑事责任了。

但是,转眼之间,四个月又过去了,陈希同的起诉、审讯、判决等司法程序,究竟进展如何?

陈希同应定何罪:贪污受贿?贪赃渎职?

据北京政界、司法界知情人士透露,陈希同案在九七年十一月底便已审理终结,待评议宣判,却出现了分歧。争论的焦点是对犯罪事实的定性,是定为贪污受贿罪,还是定为贪赃渎职罪?如以贪污受贿罪定性,即使判处死刑也不偏重;如定性为贪赃渎职罪,则只能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或以下。

问题还出在陈希同渎职、挥霍、受贿所牵涉之面甚广;有的被牵涉者属于对陈的财物来源并不清楚,仅出于自己的贪心;有的是与陈同属于蜕化变质者;也有是属于思想、道德上蜕化的。

据北京政界知情人士透露,中共高层对陈希同案有指示:对陈希同问题要集中「要害」,避免扩大打击面,造成党的「内伤」。凡牵涉到陈(希同)、王(宝森)方面的房子、财物者,能向组织交代清楚,或补上适当价、退还的,应予不留档案记录,原则上不作处理。

谁捞到了陈案中的高级公寓和别墅?

据北京司法界知情人士透露:陈希同从北京市政府基建经费中,挪用了十二亿二千多万元建造高级公寓和花园别墅,是经市委常委讨论过的,也和国家计委、负责金融工作的国务委员李贵鲜、国务院秘书长罗干等打过招呼。建成后,陈希同以北京市政府房管局的名义,分配给了三十多名党政军高干,又将每幢面积一百五十多平方米至二百三十多平方米的高级公寓,以每幢五千元至三万元人民币卖给高干家属和子女。陈希同案案发时,他本人还留有十二套空置的公寓。

北京政权传言:接受陈希同分配公寓、别墅的是:李锡铭拥有三套;杨汝岱、叶选平、宋任穷、谷牧、陈慕华、陈锡联、王平、李其炎、张百发、巴忠□、周克玉等各得一套。另有原北京市委、市政府三十多名局级干部,都从陈希同那里捞到了额外的高级住宅。

前北京市公安局局长以五千元人民币「买」到一套二百三十多平方米的公寓给子女,该公寓的内部装修就价值一百五十多万元人民币。

据陈希同本人的交代,他以象征性收取五千元作价,「售」给中共党政军元老子女的高级公寓和别墅,就有四十多套。据悉,除陈云、彭真的家属、子女外,大多数中共元老家属、子女从中都捞到了一笔。直至一九九六年十一月,这些受益者才陆续开始退交公寓、别墅。据北京司法界人士指出,根据中共的法律,在案发决定立案侦查后才退还非法所得公家财产,已属触犯刑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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