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区房地产回顾与变迁_阿朱_新浪博客
时光倒退到五十年代初期,和平解放后的北京城没有受到任何破坏,人们安居乐业,百废待兴,到处是笑脸,一派欣欣向荣景象。虽然那时的北京城里除去王公贵族的府邸显得有点气派外,绝大多数平民百姓,机关干部,就居住在大大小的胡同里。随着政府机关大楼建起,在二环外三里河,月坛一带陆续建起了机关宿舍,在五十年代,这种按照苏联图纸建起的木地板楼房又小又黑,如果不是为了解决大量新来的干部住宿问题,老北京人并不羡慕,所占比例也是微乎其微。
五四年{dy}部宪法规定,房屋属于生活资料,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因此那时城里大大小小的四合院,大杂院里住满了各色人等,除房产主自己一般居住在大北房外,其他人根据自身情况和经济条件,分别租住在其他方位的房间里。老北京有句土语叫“有钱不住东南房”,说的是夏天的西晒很厉害,炎热的夏季,火辣辣的太阳一直要晒到五六点,一年到头见不到阳光则是南房最主要特点;冬天的西北风直吹东南房,火炉子稍微热量不够屋里就会冻冰,是东南房在冬天常见到的现象;胡同和四合院被说成是老北京最显著的特点,那要看是谁去住:有钱的人一大家子住在五间大北房,当然惬意,厨房放在东屋,书房放在西屋,南房让佣人住,或者再放点杂物安个水龙头什么的,但是有几家能做到这样?因此当住上四五家人后,时间一久矛盾必然产生。
随着逐步落实私房政策,到82年基本把xx期间收走的私房退还给原产权人,北京市的房屋市场又回到了xx前的局面。但是北京的人口已经大大超出xx前水平,不少人急需住房,也就在这时,有些大单位开始利用自己拥有地皮的条件,开始自己解决职工住房问题。以我所在的铁路工厂为例:80年在废弃的货场上建起一座七门六层楼房,解决了126户住房;86年在篮球场建起一座墩楼,解决了30户住房;基本解决了400多新老职工住房紧住房难问题。这时的人们只要有属于自己的两居室,个别人口多的家庭有个三居室就心满意足了。搬进新房有上下水,有暖气,虽然面积不太大也够用,交点房租住得也踏实,这是八十年代的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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