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车用柴油标准(沪四标准)_apple_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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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第3、4章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修改采用欧盟标准EN 590-2004《车用柴油》制定。
本标准与EN 590-2004标准的主要技术差异是:
一一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均采用我国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根据上海地区气温的实际情况,按照低温流动性的凝点和冷滤点指标划分为4个牌号;
——密度按20℃进行规定,5号、0号和-10号柴油密度指标为(810~845) kg/m3,-20号柴油为(790~840) kg/m3;
——未设总污染物、浊点和脂肪酸甲酯等项目;
——增加了色度、酸度、机械杂质、凝点项目和相应的试验方法;
——水分采用GB/T 260《石油产品水分测定法》测定;
——水分、馏程、闪点和黏度指标与GB/T 19147-2003《车用柴油》国家标准一致。
本标准由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市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油化工研究院、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高桥分公司,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机动车检测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川、林荣兴、陈洪德、缪文泉、叶志良、沈伟云、唐德寿、黄成。
本标准于2009年首次发布。


车用柴油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由石油制取的,或加有添加剂的车用柴油的产品分类、要求和试验方法,取样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所属产品适用于压燃式柴油发动机汽车。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zx1}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zx1}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58  汽油、煤油、柴油酸度测定法
GB/T 260  石油产品水分测定法
GB/T 261  闪点的测定 宾斯基-马丁闭口杯法
GB/T 265  石油产品运动粘度测定法和动力粘度计算法
GB/T 268  石油产品残炭测定法(康氏法)(GB/T 268-1987,neq ISO 6615:1983)
GB/T 386  柴油着火性质测定法(十六烷值法)
GB/T 508  石油产品灰分测定法(GB/T 508-1985(1991),eqv ISO 6245:1982)
GB/T 510  石油产品凝点测定法
GB/T 511  石油产品和添加剂机械杂质测定法(重量法)
GB/T 1884  原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密度测定法(密度计法)(GB/T 1884-2000,eqv ISO 3675:1998)
GB/T 1885  石油计量表(GB/T 1885-1998,eqv ISO 912:1991)
GB/T 4756  石油液体手工取样法(GB/T 4756-1998,neq ISO 3170:1988)
GB/T 5096  石油产品铜片腐蚀试验法
GB/T 6536  石油产品蒸馏测定法
GB/T 6540  石油产品颜色测定法
GB/T 11139  馏份燃料十六烷指数计算法
GB/T 11140  石油产品硫含量的测定 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
GB/T 17144  石油产品残炭测定法(微量法)(GB/T 17144-1997,eqv ISO 10370:1993)
GB/T 19147—2003  车用柴油
SH 0164  石油产品包装、贮运及交货验收规则
SH/T 0175  馏份燃料氧化安定性测定法(加速法)
SH/T 0248  柴油和以用取暖油冷滤点测定法
SH/T 0604  原油和石油产品密度测定法(U型振动管法)
SH/T 0606  中间馏分烃类组成测定法(质谱法)
SH/T 0689  轻质烃及发动机燃料和其他油品的总硫含量测定法(紫外荧光法)
SH/T 0694  中间馏份燃料十六烷指数计算法(四变量公式法)(SH/T 0694-2000,eqv ISO 4264:1995)
SH/T 0765  柴油润滑性评定法(高频往复试验机法)(SH/T 0765-2005,mod ISO 12156-1:1997)
SH/T 0806  中间馏分芳烃含量的测定 示差折光检测器高效液相色谱法
ASTM D7039  用单色波长X荧光光谱法测定汽油和柴油中硫的试验方法

分类和标记
3.1  产品分类
车用柴油按凝点分为四个牌号:
5号车用柴油 适用于风险率为10%的{zd1}气温在8 ℃以上的时段使用;
0号车用柴油 适用于风险率为10%的{zd1}气温在4 ℃以上的时段使用;
-10号车用柴油 适用于风险率为10%的{zd1}气温在-5 ℃以上的时段使用;
-20号车用柴油 适用于风险率为10%的{zd1}气温在-14 ℃以上的时段使用;
3.2 产品标记
车用柴油加油机的醒目位置应标注:标准号+空格+牌号+车用柴油。
示例:DB31/ XXX 0号车用柴油。
4 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车用柴油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1略)
5 取样
按GB/T 4756进行,取4L作为检验和留样用。
6 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产品的包装、标志、运输、贮运及交货验收按SH 0164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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