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失去权利的维护,怎么爱惜?
作者:傅一河
来源:作者赐稿
来源日期:2010-4-29
本站发布时间:2010-4-29 21:5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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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每次生命教育,我都来上这一段,自觉神圣庄严,渐渐力不从心,8个花朵般的孩子被一把刀残杀。人不自爱,焉能爱人?权利不伸,生命不存!
4月22日,峨眉山市峨山镇保宁村的四村民因征地补偿而“自焚”。同{yt},河南许昌县一农民因长时间没有得到补偿款,试图阻止扩建道路的施工车辆而被轧死。一起起“以命相赌”来捍卫自身利益的悲剧,为什么得以不断地复制?
中国人多。人多就不是人?人多就变成了猪狗?中国人世世代代很听话,喊举手就举手,喊戴帽就戴帽,喊“xx刘少奇”就xx,说林彪摔死摔得好就摔得好。鞭炮喊放就放,不叫放就不放。中国人是世界上最听话的。正因为太听话了,所以历朝历代统治者并非爱民如子,做不到民众生命大于天。
奥古斯丁说:“面对恶,公民有不服从的责任。”怎么个不服从?找记者,记者不敢“接活”;上访,连信访书记走这条路都走不通;找法官,连法官都穿着法袍喊冤;制造群体性事件,会被当做“别有用心”抓起来,即便放出来也不予赔偿;上网发个帖,被“跨省追捕”;自焚是“法盲的悲剧”,“拔刀扑向更弱者”,已经被执行死刑!生命失去权利的维护,怎么个爱惜?
今天,民众的生命这样脆弱,不堪一击。生命不是因为承受的东西太多,太重,倒是相反,仅仅因为失去了安身之地,失去了稻梁之谋,跟着就失去了生命。生命的质量不在肉体,而在身体承载的权利。权利没了,生命质量几近于零。譬如,一位妇女向南平市委书记跪地喊冤,说是8岁女儿被人强暴申冤无门,“如不能申冤自己也要学郑民生xx。”非常遗憾,她失望了。强权漠视生命,“管天管地管空气”“捞钱捞色捞绿卡”,就是不顾民生疾苦。权力作恶,为官不仁,富者不行善,弱者不惜命。我写过一篇文章“官员已经成公敌”,专家疾呼“社会敌意”已经凝聚,什么时候总爆发?
温家宝总理说“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xxx说“要提高劳动者的待遇”。这不是恩赐,而是权利,权利落实了才是真的,权利落实必须有制度的保障。权力为善不为恶,权力不剥夺人的权利,这才是爱护生命的仁政,这才是{zg}尚的生命教育。离开了人的权利来谈论生命教育,甚至将不爱惜生命的责任推卸到民众身上,这不仅是一种虚假的宣传,更是一种反民众的犯罪行为。
只有能用权利维护的生命,才能彰显生命的美好,才能更好地创造生命的价值,包括创造生命的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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