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ve Jobs稍早通过官网(Thoughts on Flash)正式说明“不在iPhone、iPod以及iPad等产品上支持Flash”的原因,详细内容如下:
1. 开放性
Adobe对于Flash产品拥有{bfb}所有,虽然Flash衍生出的应用范围相当地广,但这并不等同开放性。由于Adobexx掌控,也只有Adobe的供应Flash相关资源,所以Flash基本上就是封闭系统;相较之下,我们虽然也同样拥有iPhone、iPod以及iPad的独占技术,但对于网际网路相关的应用概念,我们皆认为应该要是开放的,所以Apple决定不使用Flash,而采用HTML5、CSS以及JavaScript,这全都是基于开放性的架构标准。
2. 充斥Flash内容的网站
Adobe 网站上有75%的内容使用Flash,我们曾不断反应Apple的移动产品无法顺利浏览Adobe网站,但Adobe对此(嵌入影片),却一直不正视 Apple iPhone、iPod以及iPad上支援着的市场标准格式H.264,反观掌握网路世界40%影片内容的YouTube,所有的Apple设备都内建相对应的影片浏览功能,甚至,Vimeo、Netflix、Facebook、ABC、CBS、CNN、MSNBC、Fox News、ESPN、NPR、Time、The New York Times、The Wall Street Journal、Sports Illustrated、People、National Geographic等网站的影音内容,皆能在iPhone、iPod、iPad平台上正常浏览。另外,Adobe表示Apple的设备无法支持好玩的 Flash游戏,这的确是事实,不过该怎麽说呢,iPhone、iPod、iPad平台上,目前已拥有其他游戏平台几乎追赶不及的五万多游戏、娱乐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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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稳定性
根据资讯安全xxSymactec的研究,Flash名列2009年度资讯安全最糟糕之一;此外,还有一个问题,我们都知道Flash容易造成Mac操作系统出现问题(执行停顿、缓慢),事实上我们也一直很想与Adobe共同解决这个问题,但现阶段仍尚未解决,所以我们真的不想看到iPhone、iPod、iPad在支援Flash后,随即就要面临稳定性以及资讯安全的问题;还有,Flash本来就没办法在移动设备上执行地很好,我们过去几年,一直在要求Adobe务必让我们看到移动设备上Flash流畅的运作证据,但我们至今根本都还没看到。
4. 电池续航力
如果希望能在行动装置上提升长时间的影片播放能力,就不得不先针对影片进行硬件解码,反之,如果硬要透过软件解码,就会有过度的耗电。目前市面上的移动设备里,大多内建了H.264硬件解码的晶片,Flash在最近虽然开始支援H.264,但没想到大多数含有Flash内容的网站裡,仍将落伍的影片解码方式列为预设… 。以iPhone来说,最长可以可以播放10小时的H.264格式影片,但如果通过软件解码,不到5小时就会将电量耗尽。
5. 触控支持
Flash 事实上就是专为依赖鼠标操作的PC环境所设计的,跟现行以手指触控的操作技术无关。我们举例还说,大部分使用Flash建置的网站裡,都必须依赖鼠标定位,才能直接显示进阶选单(Rollover),由于Apple创新的触控式技术,没有上述选单执行的概念,如果Adobe想要让所有触控式设备都能正常阅览Flash内容网站,那势必得重新修正技术。
6. 不支持Flash最关键的原因
对于为什麽iPhone、iPod、iPad平台上都无法辨识Flash内容,实在是Flash采取封闭的独占技术,加上Flash内容无法支持触控式装置的事实,就是我们不支持最关键的原因。我们虽然已说明过Flash现行的问题,但Adobe方面却仍希望移动平台的程序开发者(developer),能通过Flash技术开发软件,甚至扮演中间人,夹在移动平台与软件开发者间,一边催生低水准的软件,一边妨碍移动平台提升技术;程序开发者在依靠他方资料库以及开发工具时,如果他方能供应全新功能、技术,开发者就可以进一步利用,甚至不断能配合硬体装置方面新增的功能(例如iPhone OS升级),反之,如果他方提供的是封闭性的资源,开发者的空间就狭隘许多,甚至影响写出来的软体,无法支持平台的新功能。我们没办法接受”在竞争对手的平台上本来就没办法用”的这个理由,同时,我们也无法接触任何妨碍开发者参与我们创新技术的机会;Flash就是一套封闭的开发工具,Adobe 的目标并非想帮助程式开发者写出最棒的iPhone、iPod、iPad软体,反而是希望带他们写出封闭式平台的软件。
Adobe花了太多时间才终于配合到不断强化的Apple作业系统,例如Mac OS X问世已满十年,但Adobe却到现在的CS5才开始採用Cocoa,没想到在Mac OS X发表这麽久之后,Adobe不知不觉成了最慢一家配合的厂商。我们的动机真的很单纯,纯粹只想将Apple{zxj}的平台提供给我们的配合伙伴、开发者,而他们也将能充分利用Apple平台,製作出前所未有的杰出软体。
结论
Flash总而言之就是为PC而生的产物,Flash对于 Adobe来说,的确是相当成功的产品,我们也理解为什麽Adobe一直在设法将Flash拓及到PC以外的平台,但,行动装置当道的时代,低耗电、触控介面、开放性的网页编写标准… 等皆是必要的,反观Flash的对应,却是相当不足的。
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