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质监局通报产品监督抽查情况,本次在合肥、芜湖、滁州、巢湖四地区抽取18组样品,经检验合格16组,合格率为88.9%。
不合格的2组产品分别是:康佳电子电器有限公司上海康尔佳电器厂生产、上海中发电气集团合肥销售公司经销,标注规格型号为DZ47-63 C63 3P、生产日期为2007.10的“康佳”牌高分断小型断路器;中国·人民电器集团公司生产、人民电器集团合肥电器销售有限公司经销,标注规格型号为DZ47-63 C633P、生产日期为2009.03.08的“人民”牌小型断路器。
质监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首先要有品牌意识,品牌产品在安全性、可靠性和耐用性上有可靠保障,不要贪图小便宜,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重复投资;其次要仔细查看产品的标识,且应注明产品名称、商标、厂名、厂址、生产日期、规格型号、执行标准、3C认证、联系电话等,并尽可能到正规经营部或代理商处购买,索取xx。(桂运安)
近日,省消防部门公布了5月份以来灭火器、消防应急灯具类消防产品质量抽样检验情况,抽检的灭火器、消防应急灯具近三成不合格。
据了解,此次抽检活动共检验13个厂家生产的19个型号的灭火器23具,合格率为73.9%。不合格灭火器主要存在灭火器的充装量不足,桶体壁厚达不到要求,灭火剂含量不足等问题。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干粉灭火器的灭火剂含量不得少于50%,检验发现有5具灭火器的灭火剂含量低于20%,最少的只有8.81%。
此次抽检活动共检验21个厂家生产的27个型号的消防应急灯具31具,合格率为70.9%。不合格消防应急灯具主要存在外观无产品身份证标志或质量检验标志,主要部件检查不合格等问题,如有的电路板无熔断器或相应保护装置,工作时间达不到要求,充、放电试验不合格,转换电压试验达不到要求。
据消防部门介绍,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易产生火灾隐患,甚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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